服务热线:0591-39010577 / 85236228
快捷导航
  • 0

关于咨询违章建筑整治罚款的收费标准的问题

兲使啲乄誘惑 发表于 2020-10-13 15:20:2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内蒙古
6834 1

请登录查看大图。42+万用户选择下载看福清App享受全功能!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

x
咨询福清市龙田镇友谊村、下溪村关于违章建筑整治罚款的收费标准是多少?罚完款之后是否可以办理房产证?望部门答复。

事件地点:福清市龙田镇
看福清——服务全球福清人!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全部回复(1)
12345福清数据猫 | 来自南非
您好!您的诉求已收悉,龙田镇友谊村、下溪村关于历史 “两违”建筑处罚收费标准及办证问题现答复如下:一、历史“两违”处罚标准:1.属于1993年11月1日后至2016年6月17日前未经审批新建的农村住房,应按照建筑占地面积向所在村集体缴纳土地补偿费,缴纳标准为56.6元/㎡;未取得建设许可证或违反规划要求行政处罚按以下标准处罚:建筑面积450㎡(含)以下的按50元/㎡计收,建筑面积450㎡(不含)-1000㎡(含)的按80元/㎡标准计收;镇区规划区内0-1000㎡(含)统一按80元/㎡标准计收。
2.属于1993年11月1日后至2016年6月17日前未经审批利用旧宅基地翻改建的农村住房,原土地证内的建筑占地与建筑面积予以认可不予处罚,建筑占地超出部分面积应向所在村集体缴纳土地补偿费,缴纳标准为56.6元/㎡;超出部分建筑面积450㎡(含)以下的按50元/㎡计收,建筑面积450㎡(不含)-1000㎡(含)的按80元/㎡标准计收;镇区规划区内0-1000㎡(含)统一按80元/㎡标准计收。
3.属于1993年11月1日后至2016年6月17日前批少建多的农村住房,已批部分的房屋建筑占地和建筑面积可不予处罚。
超出审批面积的部分应按照建筑占地面积向所在村集体缴纳土地补偿费,缴纳标准为56.6元/㎡;超出审批部分建筑面积按总建筑面积在0-450㎡内按50元/㎡计收,450㎡以外按80元/㎡计收;镇区规划区内0-1000㎡(含)统一按80元/㎡标准计收。
二、发证条件:1.1993年11月1日至2016年6月17日未经合法审批建设的农村住房,可予以审批补办手续的,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①在城市规划区外自建自用的村民住宅;②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总体规划及“一户一宅”;③不影响“三边三节点”整治、不妨碍重点项目建设;④不影响公共安全、无邻里纠纷和社会影响小;⑤建筑层数6层以下、建筑面积1000㎡(含1000㎡)以下、建筑占地面积200㎡(含200㎡)以下。
福清市龙田镇人民政府 于 2020-10-10 15:59 回复
回复 收起回复
B Color Smilies
还可输入 个字符
2020-10-13 15:38:48
看福清——服务全球福清人!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

手机访问|手机App|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关于我们

© 2024 FQLOOK.cn|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福清市互联网示范企业|福清市IP访问量前三企业

闽工商网备第350181100079485号|闽B2-20190853|闽公网安备35018102000007号 |闽ICP备07503243号

侵权举报:本页面所涉内容为用户发表并上传,相应的法律责任由用户自行承担;本网站仅提供存储服务;如存在侵权问题,请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删除!举报电话:0591-39010577(转8号按键)

GMT+8, 2024-5-27 18:08 , Processed in 0.059263 second(s), 16 queries , MemCache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