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热线:0591-39010577 / 85236228
快捷导航
  • 0

基本医疗保险相关问题

印度大拿 发表于 2020-7-30 10:01:0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内蒙古
4926 1

请登录查看大图。42+万用户选择下载看福清App享受全功能!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

x
二轮车被四轮车撞,二轮车驾驶员受伤住院,交警认定双方同等责任。
1、这种情况医保中心扣除第三方承担的费用后可以报销哪些费用?2、门诊费、出院后按医嘱需要外购的药品都不能报销吗?3、具体有没有相关文件为依据?
事件地点:福建省福州市福清市牛宅(公交站)
看福清——服务全球福清人!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全部回复(1)
12345福清数据猫 | 来自澳大利亚
1、2020年7月29日上午已与诉求者取得联系,住院的医疗费用已经报销,双方同等责任,按正常基金支付额33228.96元的50%支付,即最终报销额为16614.48元。
2、根据福州市医疗保障管理局《关于统一福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通知》(榕医保文〔2017〕83号),福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享受普通门诊待遇:就医范围限在我市医保定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所。
城乡居民医保普通门诊不设起付线,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含个人负担部分)800元/人,支付比例50%。
如果您在上述医疗机构门诊购药,可按普通门诊待遇在医院直接刷卡报销,超出上述就医范围的医疗机构门诊购药不报销。
如还有相关疑问,可拨打86070709咨询。
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福清管理部 于 2020-07-29 15:38 回复
回复 收起回复
B Color Smilies
还可输入 个字符
2020-7-30 11:10:14
看福清——服务全球福清人!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

手机访问|手机App|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关于我们

© 2024 FQLOOK.cn|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福清市互联网示范企业|福清市IP访问量前三企业

闽工商网备第350181100079485号|闽B2-20190853|闽公网安备35018102000007号 |闽ICP备07503243号

侵权举报:本页面所涉内容为用户发表并上传,相应的法律责任由用户自行承担;本网站仅提供存储服务;如存在侵权问题,请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删除!举报电话:0591-39010577(转8号按键)

GMT+8, 2024-6-9 12:58 , Processed in 0.054234 second(s), 14 queries , MemCache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