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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是否有权利不让业主车辆进入小区地下车库

澳博afj 发表于 2020-7-9 10:20:3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内蒙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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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路中联城物业,是否有权利不让业主车辆进入小区地下车库?
事件地点:福清市宏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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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朋友:你好!关于中联城地库车位使用问题,根据《福州市物业管理若干规定》第三十条:“车辆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停车场所的停放和管理事项,前期物业管理期间,可以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其收费标准按照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业主大会成立后,由业主大会决定”。
经了解,小区物业根据《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相关规定收取车辆停放服务费:70元/月辆,有产权车位、已租赁产权车位的业主可至物业处录入相关信息后,使用对应的产权车位,无产权车位的业主可录入信息后使用公共车位停放车辆,地下车库的公共车位采取先到先停原则,停满为止。
同时,我局已要求小区物业加强公共车位管控工作,公共车位未满时不得禁止已录入信息的业主驶入地下车库。
福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于 2020-07-08 17:4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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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7-9 11:0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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