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热线:0591-39010577 / 85236228
快捷导航
  • 0

非婚生子女落户问题

王丹奇 发表于 2020-7-7 17:00:5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内蒙古
4167 1

请登录查看大图。42+万用户选择下载看福清App享受全功能!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

x
我的一个朋友是港头镇的村民,她按照乡下的习俗办了个订婚宴,但是没有在民政局注册登记结婚,后面同居之后生了个小孩自己养到一岁多了。
现在和对方分手不联系,出生证上写了男方的姓,想把孩子落户到女方的名下要怎么落户?要去哪落户?姓氏能否更换成为母亲的?望部门答复。

事件地点:港头镇
看福清——服务全球福清人!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全部回复(1)
12345福清数据猫 | 来自美国
您好,根据《福建省居民户口登记管理实施规定》要求,非婚生子女,提交下列材料,向母亲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户口登记:(一)《出生医学证明》;(二)落户方《居民户口簿》;(三)落户方非婚生育子女《声明》。
材料齐全到母亲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受理。
如按非婚生随母落户可随母亲姓。
如有不明,可拨打福清市公安局港头派出所电话:0591—85737589。
福清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 于 2020-07-06 16:47 回复
回复 收起回复
B Color Smilies
还可输入 个字符
2020-7-7 17:15:33
看福清——服务全球福清人!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

手机访问|手机App|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关于我们

© 2024 FQLOOK.cn|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福清市互联网示范企业|福清市IP访问量前三企业

闽工商网备第350181100079485号|闽B2-20190853|闽公网安备35018102000007号 |闽ICP备07503243号

侵权举报:本页面所涉内容为用户发表并上传,相应的法律责任由用户自行承担;本网站仅提供存储服务;如存在侵权问题,请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删除!举报电话:0591-39010577(转8号按键)

GMT+8, 2024-5-14 05:07 , Processed in 0.058708 second(s), 15 queries , MemCache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