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热线:0591-39010577 / 85236228
快捷导航
  • 0

福清市农村住宅新规定

甲已丑时 发表于 2020-5-19 15:20:4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内蒙古
11398 1

请登录查看大图。42+万用户选择下载看福清App享受全功能!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

x
整栋楼高度不超过14米是指室内地面正负零到屋顶女儿墙顶吗?还是从室外地面到最后一层屋顶面高度,建筑占地面积100m2、120m2,请问什么时候是ky100m2、什么时候可以是120m2?,有没有相关单位的咨询电话
事件地点:福州
看福清——服务全球福清人!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全部回复(1)
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1、按照“福建省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管理办法”我省乡村个人建房审批面积为300平方。
2、按照我市“关于印发“拆旧、拓新、整漂亮”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配套文件的通知”整栋住宅高度(从0.00起算)不得超过14米(不含山墙)3、人口在3口(含3口)的建筑主体不超过100m2,4口及以上的,建筑主体占地不超过120m2。
4、目前我市乡村建房审批均已下放至各镇街,诉求人可至所属镇街咨询。
福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于 2020-05-18 16:46 回复
回复 收起回复
B Color Smilies
还可输入 个字符
2020-5-19 16:52:40
看福清——服务全球福清人!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

手机访问|手机App|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关于我们

© 2024 FQLOOK.cn|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福清市互联网示范企业|福清市IP访问量前三企业

闽工商网备第350181100079485号|闽B2-20190853|闽公网安备35018102000007号 |闽ICP备07503243号

侵权举报:本页面所涉内容为用户发表并上传,相应的法律责任由用户自行承担;本网站仅提供存储服务;如存在侵权问题,请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删除!举报电话:0591-39010577(转8号按键)

GMT+8, 2024-5-4 08:34 , Processed in 0.069213 second(s), 15 queries , MemCache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