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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台电视节目播放宣传片投放单一来源采购审核前公示 福清市旅游事业发展中心对福建省台电视节目播放宣传片投放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现公示如下: 1、项目名称:福建省台电视节目播放宣传片投放 2、采购内容及要求: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元) | 1 | 广告服务 | 90 | 585000 |
3、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在福建省台电视节目投放宣传片
4、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福建省广播影视集团是中共福建省委批准设立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是我省唯一的省级广播电视媒体单位。按照省委省政府全力打造“美丽福建”的要求,2013年,福建省广播影视集团同意在东南卫视《福建卫视新闻》和综合频道《福建新闻联播》中播出政府部门行业公益宣传片和各地形象宣传片,主要目的是为了宣传我省各级政府部门行业工作,展示全省各地优美自然风光、良好城市形象,积极配合各地扩大对外宣传。《福建卫视新闻》和《福建新闻联播》是福建省广播影视集团的核心新闻栏目,也是福建省广播影视集团独家的平台,具有全省唯一性。 综合本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因此,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5、拟定的唯一供应商的名称、地址:福建省广播影视集团、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西环南路128号。 6、论证专家信息(工作单位、姓名、职称) 及专家论证意见: 姓 名 | 工作单位 | 职称 | 陈孟嶙 | 福建省旅游宣传中心 | 无 | 杨建明 | 福建师范大学 | 无 | 陈扬 | 福建省农业机械化研究所 | 无 |
7、公示期限(不少于5个工作日): 2020年4 月17日至 2020 年4月23日。 8、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并同时抄送项目同级财政部门。 9、本项目采购人:福清市旅游事业发展中心
地址:福清市城隍巷11号楼
联系人姓名:高倩
联系电话:18060711677
采购代理机构:福建省翔晖招标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陈晓宏
联系电话:0591-87385992
项目同级财政部门:福清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联系地址:福清市福唐路与清展街交叉口
联系人:林香茂
联系电话:0591-85267237
福清市旅游事业发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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