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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公积金提取问题

开心一时 发表于 2020-4-7 11:41: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内蒙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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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福清市住宅小区租房,怎么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需要哪些材料?到哪里办理?
事件地点:福建省福州市福清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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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若您租房且满足以下租房条件,可以租房为由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1.缴存职工及配偶在住房公积金缴存地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居住,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2.与上次租房提取间隔满6个月(含)以上;3.职工提取行为发生之日起的前12个月内未曾提取过住房公积金,但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不受此限制。
二、若您满足以上条件您可携带以下材料到融商大厦附属楼四楼申请提取:1.缴存职工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2. 住房公积金缴存地不动产登记机构出具的夫妻双方无房证明(有效期限一个月)(若单身,提供您本人的);3. 婚姻关系证明原件(若单身,可不提供)。
三、友情提醒您:除首次外,以后每隔6个月可申请提取一次,每次申请提取的金额不能超过实际间隔月份的租金,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租金。
根据规定,职工租住非公共租赁住房提取的,职工在六县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每人每月最高可提取住房公积金800元。
且每月房屋租金提取金额不能高于职工每月缴存的住房公积金。
缴存职工本人应提供一张本人名下一类储蓄卡,以便资金转账;缴存职工本人无法到场办理,可由他人代办,代办人另提供:代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四、鉴于目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对于无法线上办理的业务,建议您待疫情缓解后再至我部窗口办理,若确需近期至窗口办理的,建议根据《福州住房公积金中心关于办事窗口恢复服务的通知》(2月18日起)提前一天进行预约办理,预约电话85274386。
如仍有疑问,请您登录福州住房公积金中心网站:http://zfgjj.fuzhou.gov.cn/,或拨打咨询热线12329联系我们,承办部门电话:85274386,联系我们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福清管理部 于 2020-04-03 16:0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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