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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公告] 关于成立律师公益法律服务团的通知

看福清小姐姐 发表于 2020-4-2 21:29:0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IP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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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律师事务所:
  为认真贯彻落实司法部《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法治保障法律服务》的意见,积极响应福清市政府推进各类企业复工复产的决策,继续依托企业“双保”行动,认真开展企业走访帮扶活动。我局立即发起成立律师公益法律服务团的倡议,各律师事务所积极报名参加,截止目前已有29名参加。公益律师法律服务团成员具体名单如下(排名顺序不分先后):
  陈亮亮(福建鼎轩律师事务所)
  李月华(福建闽律律师事务所)
  叶必成(福建闽律律师事务所)
  吴春霖(福建闽律律师事务所)
  陈纪豹(福建宽达律师事务所)
  庄小燕(福建宽达律师事务所)
  林纯全(福建格策律师事务所)
  吴志成(福建吴氏律师事务所)
  陈平娟(福建吴氏律师事务所)
  薛雨航(福建信得律师事务所)
  陈泽宇(福建海江律师事务所)
  何文(福建怀司律师事务所)
  陈春花(福建伟峰律师事务所)
  林明轩(福建正实律师事务所)
  林莉(福建正实律师事务所)
  陈景云(福建向高律师事务所)
  张国忠(福建融思佳律师事务所)
  翁凡(福建宇凡律师事务所)
  冯尧华(福建宇凡律师事务所)
  柳黎虹(福建宇凡律师事务所)
  林秋(福建宇凡律师事务所)
  何秀梅(福建宇凡律师事务所)
  陈茜(福建宇凡律师事务所)
  林超(福建宇凡律师事务所)
  刘东倩(福建宇凡律师事务所)
  陈文(福建天月律师事务所)
  俞敏(福建亚恩律师事务所)
  余小燕(福建亚恩律师事务所)
  施佳雯(福建亚恩律师事务所)
  律师公益法律服务团在服务中要主动作为,积极联系各工业园区、福清市发改局、镇街经济发展服务中心,认真对接企业在复工复产过程中出现法律纠纷急需咨询解答的问题。要按照企业复工复产律师公益法律服务指南加强法治保障,要依托村(居)法律顾问在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作用,了解企业当前存在法律方面的困难,认真做好法律需求服务。对企业有进一步申请代理诉讼的需求,有条件的律师事务所要本着帮扶的出发点最大限度给予减、免诉讼费用。
  联系人:余博新13805037333 62837992
  福清市司法局
  202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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