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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产权问题

乱⒎⑧糟dē 发表于 2020-4-2 11:21: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内蒙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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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妹二人共同从原房东手上购了701和702的旧房子各一套,原房东有一间柴火间产权在702名下,但购买时,三方口头协议这3平方的柴火间为701和702共同拥有。
请问这间柴火间的手续该 如何办理,要做财产公证吗?该 如何做,在哪里做,有电话咨询吗?
事件地点:福建省福州市福清市东北街北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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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45福清数据猫 | 来自立陶宛
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原房东可到该不动产所在的乡镇或街道国土所申请702单元及附属间的分割登记,待分别取得702单元和附属间的不动产权证书后,由您兄妹二人和原房东携带材料:买卖双方有效身份证明材料、不动产权证书、买卖合同(现场网签打印),到市行政服务中心一楼西厅不动产登记综合A窗口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申请附属间共有权证,咨询电话:85267970。
财产公证请咨询公证处。
单独附属间转移引起的税收变化请咨询税务局。
福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于 2020-04-02 08:0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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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4-2 11:3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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