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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公告] 福清市人民法院关于恢复开放诉讼服务中心的通告

大姐姐 发表于 2020-3-30 09:03:5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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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当事人诉讼权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做好恢复开放诉讼服务和信访接待场所相关工作的通知》,我院决定从2020年3月30日起恢复开放本院诉讼服务中心(含各人民法庭立案窗口,下同)。鉴于目前尚处于疫情防控期间,请来访办事人员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的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来访办事人员须按规定自觉做好疫情防护措施,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及闽政通APP“八闽健康码”,配合做好体温测量、信息登记、安检检测等防控工作。未佩戴口罩、体温超过37.2°、近14日有疫区旅居史或有其他拒不配合情形的,一律不得进入本院诉讼服务中心。


二、进入本院需全程佩戴口罩,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避免聚集。服从工作人员指引,在指定区域等候。各窗口仅限1人办理业务,相关业务办理完毕后,请及时离开。


三、请全程做好自我防护,保持手部卫生,将使用过的口罩、纸巾、手套等物品带离诉讼服务中心,妥善处置,避免随意丢弃。


四、近期拟到本院办理立案事项的群众,建议优先选择福建法院网上诉讼服务中心、移动微法院等平台进行网上登记立案,或邮寄诉讼材料至诉讼服务中心办理立案事宜。


五、对不服从工作人员指引、扰乱审判工作秩序、经劝告拒不改正的,或有咳嗽、发热等症状及与疑似、确诊病例有密切接触史隐瞒不报者,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应责任。


疫情防控期间相关举措带来的不便,敬请理解、支持和配合。


特此通告。


福清市人民法院

2020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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