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热线:0591-39010577 / 85236228
快捷导航
  • 3

14人获刑!福清法院依法公开宣判一起涉黑案件

福清机灵弟 发表于 2020-2-25 17:04:4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福建
18609 0

请登录查看大图。42+万用户选择下载看福清App享受全功能!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

x
微信图片_20200225170420.jpg
近日,福清市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阮某等14人犯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组织卖淫,协助组织卖淫,介绍卖淫,引诱卖淫,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敲诈勒索,非法持有枪支,行贿,受贿等15项罪名一案。14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十五年六个月至十个月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福清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阮某伙同他人领导人数众多、骨干成员基本固定的较为稳定的犯罪组织,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多次实施组织卖淫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非法持有枪支罪、行贿罪等多种违法犯罪活动,称霸一方,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对福清市音西街道融西路一带卖淫非法行业形成非法控制,严重破坏当地社会治安秩序。该案案情复杂,涉及被告人人数众多。法院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其认罪、悔罪态度等因素,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2019年以来,福清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全方位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已审结涉黑恶案件19件,涉案157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下一步,福清法院将继续依法严惩、精准打击,不断加大“打财断血”工作力度,切实加强工作督导,强化“铁案”意识,及时总结经验教训,找准差距、补齐短板,不断提升黑恶案件办理质效,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持续向纵深发展。
本文由福清法院新媒体制作中心出品

再苦,也别忘坚持!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全部回复(0)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

手机访问|手机App|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关于我们

© 2024 FQLOOK.cn|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福清市互联网示范企业|福清市IP访问量前三企业

闽工商网备第350181100079485号|闽B2-20190853|闽公网安备35018102000007号 |闽ICP备07503243号

侵权举报:本页面所涉内容为用户发表并上传,相应的法律责任由用户自行承担;本网站仅提供存储服务;如存在侵权问题,请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删除!举报电话:0591-39010577(转8号按键)

GMT+8, 2024-4-19 20:04 , Processed in 0.058370 second(s), 15 queries , MemCache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