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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清市上迳镇人民政府关于上迳镇城管中队协管员劳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服务类采购项目

招投标小专家 发表于 2020-2-21 19:40: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内蒙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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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福清市上迳镇人民政府

乙方福建省剑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181]JS[GK]2019009福清市上迳镇人民政府关于上迳镇城管中队协管员劳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服务类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

2、合同标的

包号 品目号 品目编号 品目名称 商品名称 数量 计量
单位
产地
类型
单价 金额 品牌 型号技术
指标等
产品属性
1 1-1 C0810 安全服务 安全服务 2 国内 807840 1615680 福建省剑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剑盾保安
合计: 1615680.0000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壹佰陆拾壹万伍仟陆佰捌拾元整(¥1615680.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15 )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福清市上迳镇人民政府

4.3交付条件:按合同约定履行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依照纸质版合同要求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依照纸质版合同要求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支付期次 支付比例(%) 支付期次说明
1 100 按月支付,中标人每月服务达到合同约定要求的,由中标人按实向采购人提供由税务部门核发的正式服务费发票,采购人于每月的十五日内以转账方式支付给中标人上个月的协管人员服务费。

8、履约保证金

9、合同有效期

2020年01月19日-2022年01月18日

10、违约责任

1、如乙方提供虚假资质证明材料,不具备履行本合同的合法资质的,甲方有权立即终止本合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2、如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期限提交乙方派往甲方工作的员工的有关证明材料,又无正当理由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予以赔偿。    3、如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或拖欠员工工资,或支付员工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规定,甲方可责令其限期改正;乙方逾期未改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予以赔偿。    4、甲方无故未按期支付乙方本合同项下的劳务服务费用超过22个工作日的,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赔偿损失。    5、乙方违反中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合同的其他规定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的履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赔偿损失。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若发生争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福建省政府采购有关规定进行解决,协商不成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诉讼由福建省福清市人民法院管辖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甲方:福清市上迳镇人民政府 乙方:福建省剑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住所:福清市上迳镇隐元路3号 住所:福州保税港区加工贸易区监管大楼113室373区间(福清市新厝镇新江路9号)(自贸试验区内)
单位负责人: 单位负责人:林宏宏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黄新
联系方法:18060859580
联系方法:13799962266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有限公司福清分行
账号: 账号: 35001618107052528344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2020年0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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