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热线:0591-39010577 / 85236228
快捷导航
  • 0

请福清建设局函告税务局企业缴纳税费问题

冷月寒心 发表于 2019-11-15 18:00:5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内蒙古
4826 1

请登录查看大图。42+万用户选择下载看福清App享受全功能!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

x
我是九十年代旧城改造拆迁户,当时由于工程质量问题,工头找不到等原因,所以我办证手续,才于2013年才办理齐全。
今年八月份我去办产证,税务局??告知收款收据不能办证。
(当时整憧楼都是收款收据都可以办理。
)现在我要办证,先去交纳第一拆迁工程处应交的(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土地增值税、等等。
)市府2004年12月31日,188号文件明文规定,第一拆迁工程处开具的收款收据应予以认可办证。
涉及营业税及其他附加费由建设局函告地税部门另案处理。
所以我恳请建设局领导,函告税务总局,妥善解决第一拆迁工程处的税费问题。
使我能够合理交纳我办理房产证应交的税费。
谢谢、谢谢。
请求人:何尔华
事件地点:福州市福清市福清市后埔街
看福清——服务全球福清人!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全部回复(1)
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1、我局已组织人员对福清市第一拆迁工程处的企业情况进行了核实。
经查询国家税务总局金税三期税收管理,福清市第一拆迁工程处纳税人登记类型为组织临时登记(无法注销),税种鉴定有限期至1996年6月30日止,1996年7月1日起至今无申报记录。
经核实,该企业是为特定时期配合政府拆迁安置工作而成立的企业,金三系统登记的法人代表林修彩,并非实际法人代表,因历史原因由其挂名。
该企业已无法实质有效联系(因林修彩是辖区内另一企业财务负责人,因此仍可联系)。
2、据了解,“福清市市府2004年12月31日188号文件”是市政府会议纪要,该会议纪要同意在收款收据上加盖公章作为支付凭证办理相关手续,但根据业务统一规范操作流程,办理权属转移证明需要提供正式发票,建议由办理存量房权属转移部门进行明确。
3、诉求人何尔华拆迁安置房至今未办理产权过户登记,鉴于福清市第一拆迁工程处实质上已不存在,根据原福清市地方税务局局长办公会议纪要(8)(2014年9月10日)精神,为妥善解决历史遗留办理产权证问题,建议参照执行。
4、涉及建设局函告部分,请建设局答复为妥。
国家税务总局福清市税务局 于 2019-11-14 15:33 回复何先生:您好!诉求件收悉。
福清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一八八)第四款规定第一拆迁工程处开具的收款收具应予以认可办证,涉及营业税及其他附加费由建设局函告地税部门另案处理。
该事项属于历史遗留问题,涉及所有旧城改建指挥部欠缴税款如何缴交问题,待我局请示市政府后再做处理。
福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于 2019-11-14 15:32 回复
回复 收起回复
B Color Smilies
还可输入 个字符
2019-11-15 18:15:14
看福清——服务全球福清人!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

手机访问|手机App|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关于我们

© 2024 FQLOOK.cn|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福清市互联网示范企业|福清市IP访问量前三企业

闽工商网备第350181100079485号|闽B2-20190853|闽公网安备35018102000007号 |闽ICP备07503243号

侵权举报:本页面所涉内容为用户发表并上传,相应的法律责任由用户自行承担;本网站仅提供存储服务;如存在侵权问题,请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删除!举报电话:0591-39010577(转8号按键)

GMT+8, 2024-4-27 13:07 , Processed in 0.067165 second(s), 19 queries , MemCache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