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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福清目前司法拍卖二手房交易的税费怎么征收?有何详细规定?

尚未灭亡的龙 发表于 2019-11-11 20:00:5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内蒙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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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福清目前司法拍卖二手房交易的税费怎么征收?有何详细规定?
事件地点:福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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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1、根据现行税收政策,个人二手房拍卖,买方主要涉及的税种为契税和印花税;卖方主要涉及的税种为增值税及附加税费、土地增值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
具体征税标准详见附件。
其中,个人二手房产拍卖和普通二手房市场交易主要在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上有所差异:根据国税发[2007]38号、国税函[2007]1145号相关文件规定,个人通过拍卖市场取得的房屋拍卖收入在计征个人所得税时,其房屋原值应按照纳税人提供的合法、完整、准确的凭证予以扣除;不能提供完整准确的房屋原值凭证,不能正确计算房屋原值和应纳税额的,统一按转让收入全额的3%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对以上政策如有其他不明,可向税务窗口咨询,电话85276173(房产税)、85266213(个人房产交易)。
2、详细税费征收政策请看附件。
房产交易征税标准(2019.1).doc诉求件FZ19110602072.docx国家税务总局福清市税务局 于 2019-11-11 09:4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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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1-11 21:4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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