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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参考] 福建新政:老旧小区要补上养老设施欠账

大雄 发表于 2019-10-15 10:02:2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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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州晚报讯 记者昨日获悉,《福建省推进养老服务发展(2019-2022年)行动方案》出炉,目标是实现居家、社区和机构养老服务融合发展,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达60%以上;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民营养老床位占比达80%以上;实行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和教育培训制度,全省新增养老服务从业人员1万名以上。

  明年起每年给予1万户适老化改造补贴

  方案要求,开展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建设情况监督检查,确保到2022年配建设施达标率达到100%。民政部门要先期介入新建住宅区养老设施规划布点,参与新建住宅区的规划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对老旧小区,当地政府要通过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补上养老设施欠账。

  支持各地依法依规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发展养老服务设施。对企业、政府和事业单位腾退的用地用房,条件适宜的要优先用于社区养老服务。

  构建投入多元化、运营社会化、服务专业化的农村养老服务格局;实施为特困供养人员提供服务的乡镇敬老院改造提升工程,逐步转型升级为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2022年底,实现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达60%以上,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委托照料服务全面落实。

  从2020年起,省级财政每年安排1万户,按每户1000元的标准对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给予补贴。

  制定养老护理人员基本工资指导标准

  方案要求,制定全省统一的养老护理人员基本工资指导标准,2022年前,市、县全面实行养老护理专业高校毕业生“入职奖补”制度,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先行先试。

  加强养老服务人员培训,省级财政每年补助分级分类培训3000人以上,确保到2022年底前全省培养培训养老院院长300人次、专兼职老年社会工作者2500人次、养老护理员5万人次。

  发展老年社会工作,到2022年,每千名老年人至少配备1名社会工作者,每百张养老床位至少配备1名社会工作者。

  加快建设

  养老服务信用体系

  我省将加快建设养老服务信用体系,建立健全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对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养老服务机构及人员实施联合惩戒。

  坚持公办养老机构公益属性,在满足特困人员集中供养需求的前提下,重点为经济困难的失能失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提供无偿或低收费托养服务。各公办养老机构要优先满足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养老服务需求。制定公建民营养老服务设施管理办法,公办养老机构社会化运营率超过70%。

  每年建设10所以上养老服务“中央厨房”

  方案要求,推动建立保险、福利和救助相衔接的长期照护保障制度,集中补贴经济困难高龄、失能老年人长期照护费用,保障失能失智、残疾等老年人长期护理服务需求。发展适老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在养老机构、社区设立康复辅助器具配置服务站点。支持各地建设具有配餐、送餐功能的养老服务“中央厨房”,全省每年建设10所以上,市、县(区)政府要建立食品经营许可绿色通道。

  到2022年,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设置老年病科比例超过50%,养老机构和协议合作的医疗卫生机构普遍开通双向转诊绿色通道,所有医疗机构开设为老年人提供挂号、就医等便利服务的绿色通道,所有养老机构能够以不同形式为入住老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

  依托“互联网+”提供“点菜式”就近便捷养老服务。到2022年,打造100家以上满足养老院管理和养老服务需求、具有智能化管理系统的“智慧养老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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