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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邻居家对于一楼入户门口交界部分的草地权属存在异义

会吹牛的兔兔 发表于 2019-10-12 18:01: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内蒙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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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福清市阳下街道阳下村融侨新城法郡3号楼109栋住户,我家与邻居3号楼108栋一楼入户门前交界处绿化草地上的原有开发商种植的树木被108业主私自砍掉一大部分,只剩下一截树杆,当时我和108栋业主交涉,我说我认为该地块是属于公共绿化地,产权既不属于她家也不属于我家,当时她也默认了,我告诉她树砍了就砍了,这个树杆要保留,她当时也答应了我的提议。
但是后来我家人发现树杆长处的新芽隔一段时间就被摘掉,所以我们只好找物业来对该地块进行确权。
起先物业告诉我们该地块权属属于我家(我有录音为证),但没隔几个小时,物业又说是属于她家的,这种稍后矛盾的说法让我不知道到底哪个说法是正确的。
为了避免日后因该地块权属问题不断引起纠纷,所以我特请求政府有关部门对该地块权属进行确权。
特此请求,恳请予以及时处理,对比不胜感谢!
事件地点:福建省福州市福清市阳下街道洪宽大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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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根据《物权法》第七十条: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第七十三条: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
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
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故融侨新城(福清)房地产有限公司开发的坐落于阳下街道阳下村融侨新城(法郡),户外的绿化用地属全体业主所有,应共同管理。
福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于 2019-10-11 16:24 回复市民朋友:你好!关于融侨法郡3#109与3#108交界地块产权归属问题,建议直接向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咨询反映。
福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于 2019-10-11 15:4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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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0-12 18:4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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