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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最新通报查处多人,含局长、校长、董事长、主任…

鱼头侄儿 发表于 2018-9-23 15:01:5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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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纪委监委官网近日通报一批典型问题。此外,宁化县公安局原副局长张志龙被双开,曾强令违规处置案件;福建通报查处6起国土资源违法案件,一起来看一下——

宁化县公安局原副局长张志龙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日前,经福建三明市监委、中共宁化县委批准,中共宁化县纪委、宁化县监委对宁化县公安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张志龙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张志龙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组织纪律,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反廉洁纪律,违规从事有偿中介活动;违反工作纪律,强令下属违规处置案件。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提供帮助谋取利益,涉嫌职务犯罪。 张志龙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缺失,纪法意识淡薄,以权谋私,丧失底线,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并涉嫌违法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其行为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以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中共宁化县纪委、宁化县监察委员会决定给予张志龙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张志龙简历 张志龙,男,1969年6月生,汉族,福建惠安人,中央党校大学学历,1991年10月参加工作,1999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91年10月至1994年3月,任三明市宁化县法院法警; 1994年3月至1997年9月,任三明市宁化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干警; 1997年9月至1998年9月,任三明市宁化县公安局刑警大队重案中队副中队长; 1998年9月至2002年9月,任三明市宁化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城区中队中队长; 2002年9月至2004年8月,任三明市宁化县公安局淮土派出所所长; 2004年8月至2007年6月,任三明市宁化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大队长; 2007年6月至2013年5月,任三明市宁化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大队长、主任科员; 2013年5月至2018年4月,任三明市宁化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主任科员。 2018年2月,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
福建省纪委监委官网近日通报一批典型问题—— 漳州:通报2起移风易俗违纪违规问题典型案例
人物:南靖县船场中学副校长郑江圳 问题:2017年12月22日,郑江圳在未向所在单位及县主管部门报备的情况下,在县城某酒店操办其女“满月酒”,置办酒席9桌80余人,违规邀请本校教师19人,并收受礼金,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处理:2018年3月,南靖县纪委给予郑江圳党内警告处分,责令其退还所收礼金。
人物:诏安县官陂镇吴坑村妇女主任兼民政协管员张珍珠 问题:2018年3月9日,张珍珠母亲出殡期间,其亲属大操大办丧事,当天参与出殡人数500余人,置办酒席50余桌,花圈花篮40多个,并组织西洋乐队奏乐、现场艳舞表演等,违反官陂镇殡葬改革相关规定,张珍珠未对上述行为进行制止,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处理:2018年4月,诏安县官陂镇纪委给予张珍珠党内警告处分。
宁德: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
人物:福建玄武石材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黄友谊 问题:经查,2017年4月,黄友谊为其儿子连续操办三场婚礼宴席共48桌,同时邀请十几名本公司的同事参加婚礼宴席,并收受礼金,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 处理:连同其他违纪问题,2017年11月20日,福鼎市白琳镇党委给予黄友谊同志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人物:古田县市场监管局副主任科员李成荷 问题:2012年12月至2017年10月,李成荷在古田县工商局和市场监管局办公室任职期间,利用负责管理本单位加油卡主卡的职务便利,先后58次使用本单位加油卡主卡为其驾驶的私家车添加燃油共计11358.79元。 处理:2018年4月25日,古田县纪委给予李成荷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人物:宁德市农科所研究员叶耀辉 问题:经查,2014年10月,叶耀辉参加陕西西安中国养猪大会期间,顺道前往少林寺、龙门石窟景区、大雁塔和兵马俑景区游玩,旅游产生的费用766元放在市农科所报销。 处理:连同其他违纪问题,2017年12月27日,市纪委给予叶耀辉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项766元退缴市农科所。
人物:福鼎市福利院院长林伟 问题:经查,2015年3月至2017年7月,林伟任福鼎市福利院院长期间,违规向单位职工发放艰岗津贴、春节慰问金、卫生补贴等福利补贴合计66900元。 处理:2017年12月15日,福鼎市纪委给予林伟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明溪:通报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
人物:明溪县夏阳乡夏阳村党支部书记杨必春 问题:2014年初,时任明溪县夏阳乡夏阳村村主任杨必春使用公款3000元购买土特产用于送礼。 处理:2017年5月23日,明溪县夏阳乡纪委给予杨必春党内警告处分。
思明:通报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 单位:筼筜街道屿后社区 问题:2015年7月至2017年7月期间,筼筜街道屿后社区通过虚列支出的方式骗取财政资金17463.6元用于社区工作人员的活动开支。2016年12月至2017年1月期间,屿后社区通过虚报、冒领等手段骗取财政资金10.014万元,并于2017年春节、中秋期间,从中支出37966.5元用于社区工作人员的福利发放及活动开支。 处理:对此,屿后社区报账员郑燕娜负有直接责任,社区党委书记金兰、居委会主任孙清学负主要领导责任。此外,金兰、孙清学还存在违反组织纪律问题,孙清学还存在涉嫌职务犯罪问题。近日,孙清学受到开除党籍处分,金兰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郑燕娜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建宁:通报1起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人物:华阳林业(三明)开发有限公司原副总经理、党支部书记徐冬霞等3人 问题:2013年至2017年,华阳林业(三明)开发有限公司原副总经理、党支部书记徐冬霞、原营林部经理刘献忠、返聘职工温建欣在任职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抚育承包商送的红包礼金23500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于2015年至2017年,利用职务便利,三人共同侵吞公司账外资金51600元,占为己有。 处理:2018年4月8日,建宁县纪委分别给予徐冬霞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给予刘献忠留党察看二年处分,给予温建欣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由其主管部门免去徐冬霞闽江源国有林场有限公司董事职务,其三人违纪所得由县纪委予以收缴,上缴国库。
蕉城:通报3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人物:三都镇介溪村原党支部书记黄文华 问题:介溪村原党支部书记黄文华在未召开村两委会议、村民代表大会的情况下,将2010年至2013年属于群众部分的生态公益林补助金87937.5元用于修建介溪村公厕。 处理:2017年10月,黄文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人物:八都镇南岗村党支部书记雷彩和、村委会主任雷华明 问题:2015年至2016年期间,南岗村实施公厕建设、村内道路建设、电商平台建设等三个公益事业项目。南岗村党支部书记雷彩和与村委会主任雷华明自行商议决定上述项目承建方等事项,并制作虚假村民代表大会会议记录等材料申报项目。此外,雷华明为完成南岗村2013年社保任务,自行挪用南岗村2012年生态公益林补助金2万多元,用于代缴南岗村群众社保;未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将生态公益林补助金用于村级公益事业建设。 处理:2017年10月,雷彩和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雷华明被取消中共预备党员资格。
人物:石后乡定洋村支委委员、石后乡当洋宣达茶叶专业合作社法人代表林郑培 问题:2014年2月,石后乡当洋宣达茶叶专业合作社法人代表林郑培未经批准,擅自在当洋村附近地段建设厂房,违规占用耕地面积0.1095公顷。 处理:2017年10月,林郑培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福清:通报3起惠民资金监管问题典型案例 人物:南岭镇西溪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陈裕岳等4名村干部  问题:南岭镇西溪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陈裕岳、马斜村村委会主任陈宝平、马斜村党支部委员魏礼顺、上岭村村委会主任卢贤态等4名干部在2009至2017年期间,违规领取农业支持保护补贴3.77万元。  处理:在福州市惠民资金网宣传推广过程中,此四人认识到自身错误,主动到镇纪委交代问题。陈裕岳、陈宝平、魏礼顺、卢贤态分别受到诫勉谈话处理,并退还违规所得。  
单位:东瀚镇东瀚村  问题:2008年至2016年,东瀚镇东瀚村本应发放给村民生态林补偿金共计79.95万元,实际发放生态林补偿金35.64万元,其余44.31万元被挪作该村清洁家园卫生费使用。  处理:东瀚村党支部书记林同喜、村委会主任林同安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人物:海口镇梧屿村原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俞建育  问题:2013年至2016年间,时任梧屿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俞建育指使村报账员俞乐(非纪检监察对象)共计套取种粮补贴款1.2万元,其中2917元用于购买村两委日常用品,剩余9083元由俞乐帐外保管。此外,俞建育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  处理:俞建育受到开除党籍处分;俞乐受到批评教育处理。  
诏安:通报1起扶贫领域形式主义问题典型案例
人物:诏安县官陂镇新坎村村委会主任张德山等3人 问题:2016年底,为使新坎村尽快完成2016-2018年贫困村脱贫任务,争取脱贫摘帽工作出成绩。新坎村在当年度村集体年经营性收入还达不到相关脱贫标准的条件下,经负责报账业务的张岳林(非中共党员)提议,张德山与张春光(新坎村党支部书记张细楼的儿子,代履行新坎村党支部书记职务)同意后,采用弄虚作假方式,由张岳林垫付50000元,存入福建新坎尖峰生态农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尖峰生态公司),虚造为尖峰生态公司缴纳给新坎村的山地租金,作为该村集体的年经营性收入,并向官陂镇政府提出整村脱贫申请。经审核后,官陂镇党委、政府把新坎村列入官陂镇2016年度脱贫村名单向诏安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提交审查,经中共诏安县委和诏安县人民政府批准,2017年2月,新坎村被列入诏安县2016年度脱贫村名单中,并予以公告,造成严重恶劣影响。 处理:因张德山等人还涉及其他违纪问题,2017年12月,诏安县纪委分别给予张德山、张春光开除党籍处分。
福建通报查处6起国土资源违法案件
近日,福建省国土资源厅公开通报6起典型国土资源违法案件查处整改情况。
此次通报的6起案件分别是: 人物:福清市音西街道西楼村部分村民  问题:未经批准,于2016年擅自占用西楼村土地约18.8亩建设过渡安置用房,其中占用耕地9.8亩。  处理:福清市音西街道西楼村部分村民2017年3月,福清市国土资源局依法予以立案查处并作出处罚。2018年1月,音西街道组织对该违法建筑物进行拆除。  
单位:福建利龙机械有限公司 问题:未经批准,于2017年6月擅自占用晋江市经济开发区安麒路边(土地权属为晋江市安海镇可幕村、社坛村集体所有)土地建设厂房,违法占地面积5.03亩,该宗土地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处理:2017年12月,晋江市国土资源局进行立案查处并作出行政处罚:没收非法占用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及其他设施、罚款48708元。目前,罚款已经缴清、地上建筑物已转交给晋江经济开发区代为监管。
人物:厦门市翔安区马巷镇曾林村村民蒋友盛 问题:未经批准,于2017年6月起擅自占用马巷镇曾林村第十小组土地作为钢管堆场,违法占地面积22.48亩,其中耕地面积18.42亩。 处理:厦门市国土房管局翔安分局于2017年8月对该行为进行立案调查,经专家鉴定,所占耕地种植条件已经遭受严重毁坏。翔安分局已将该案件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单位:莆田市秀屿区川田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 问题:2010年7月起,莆田市秀屿区川田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陆续违法占用笏石镇南山自然村土地建设汽车驾训场,违法占地面积28.81 亩,其中耕地21亩。2017年5月,莆田市国土资源局秀屿分局进行立案查处。经鉴定,所占耕地耕作层严重破坏,丧失耕作功能。 处理:秀屿区分局已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目前,该公司已主动对违法占地行为进行纠正整改,复耕种植蔬菜等农作物。
单位:南平市浦城县顺利有限公司 问题:2015年2月,南平市浦城县顺利有限公司未经批准,擅自占用河滨街道李梅村集体土地建设办公楼、机动车监测用房及硬化地面,违法占地面积17.57亩,其中农用地4.44亩(其中林地3.46亩,其余的为其他类型的农用地)、建设用地13.13亩,以上用地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处理:2017年9月,浦城县国土资源局进行立案查处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该公司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没收违法占用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并处罚款5.8万元。目前罚款已经缴清,违法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已移交浦城县财政局。
人物:何登于 问题:违法当事人何登于未经批准,于2017年8月在将乐县古镛镇和平村和平煤矿非法采煤19.13吨。 处理:将乐县国土资源依法进行立案查处并于2017年9月15日作出行政处罚:没收原煤19.13吨(折价8799元)、罚款4399元。目前违法当事人已缴纳罚没款。
海都记者 朱敏敏 赵杨 部分综合福建日报 统筹 小丹   编辑 小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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