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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高中择校生不得超过20% 收择校费后不再收学费

高山羊叔叔 发表于 2018-9-23 14:52: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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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5月29日讯(本网记者 谢添实)从今年秋季开始,全省高中学校要更严格规范自己的择校生招生行为。省教育厅今日下发《关于做好2012年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高中择校生的招生比例不能超过当年招生计划(不含择校生)的20%,学校收了择校费之后不得再向择校生收学费。
严格执行“三限”政策
为了确保高中教育的公平性,我省从秋季开学起将严格执行高中择校生招生政策,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严格执行公办达标高中招收择校生的限分数、限人数、限钱数政策,把学校的招生资格和计划、收费项目和标准、学生入学条件和录取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
今年秋季起,公办达标高中招收择校生以学校为单位计算,每个学校招收择校生的比例要控制在本校当年招收高中学生计划数(不包括择校生数)的20%以下,低于此比例的不再提高,择校生收取择校费后一律不准再收取学费。同时,高中学校不得以借读生、自费生等名义招收高收费学生。
此外,按照教育部等七部委有关精神,公办普通高中招生择校生政策要在3年内取消。因此,我省要求各地要加大投入,在合理调整收费标准的同时,制定出具体的时间表和路线图,确保高中招生工作的顺利和教育经费的保障。
我省高中教育资源也将进一步整合,优化布局,普通高中更多地会向城市、县城集中办学。高中学校要积极创造条件,安排不低于所收学费10%的经费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努力改善这些学生的学习生活条件。
中职扩大农村招生规模
当前,全国各地高中阶段教育的中等职业学校招生面临着生源不足的问题,我省正通过创新招生模式,多渠道地拓展生源。 省教育厅明确表示,要进一步扩大面向农村招生规模,扩大涉农专业招生规模。
据了解,我省今年将扩大中职的服务范围,创新招生模式,在面向往届初、高中毕业生、返乡 农民工、进城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等开展中职教育的基础上,广泛动员退役士兵接受职业教育,并将采取学分制等灵活的学习方式,鼓励有条件的农村进城人员接受中职教育。
不仅如此,各设区市将改革涉农专业招生制度,适当放宽招生年龄限制,通过非全日制中职教育学习 形式和实施弹性学分制等教学管理模式,努力扩大涉农专业招生规模。
中职校的免费教育方面,当前涉农专业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均已免除学费,到2014年,我省将全面实行中职教育免学费制度。
五年专录取线按中考总分60%确定
今年,五年专的录取工作仍实行设区市负责制,招生对象为参加各设区市初中毕业生学业(升学)考试的初中应届毕业生。
按照规定,五年专(含师范类五年制高职考生)的录取控制线,按照各设区市中考文化考试总分的60%确定;体育、艺术专业必须有专业考试成绩,最低文化录取控制线以当地五年制高职最低控制线的60%确定。
省教育厅表示,各地在正式录取工作开始前,根据本市报考五年专(非师范类)的生源实际情况,可在上述录取控制线下10%幅度以内提出本市最低录取控制线,但必须报批后再安排招生。对未经批准,擅自降分录取的学生不予确认学籍。
来源:东南网 作者:谢添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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