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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福清市全 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的通知

高山羊叔叔 发表于 2018-9-23 14:40:4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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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工业园区管委会,福州自贸片区保税港区办事处,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各国营农林场、水库、垦区,市直各委、办、局(公司):   
经市政府研究,现将《福清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福清市人民政府
                                       2017年1月26日 福清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
全民健身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关系到公民的身体健康和生活幸福,还关系到社会和谐和文明进步,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为进一步推动我市全民健身事业的发展,根据《全民健身条例》、《全民健身计划(2016-2020年)、《福建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和《福州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的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计划。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增强人民体质、提高健康水平为根本目标,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化健身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强化政府履行公共体育服务职能,围绕“健康福清”特色体育强市建设要求,充分发挥全民健身在保障和改善民生、转变经济社会发展方式等综合价值功能,不断完善基本公共体育服务体系,推动全民健身活动深入开展,为建设富庶、文明、开放、和谐的大福清作出更大贡献。
二、发展目标
到2020年,建立和完善具有福清特色的全民健身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不断增强城乡居民健身意识,稳步增加参与体育锻炼人数,逐步提高全民身体素质,每周参加1次及以上体育锻炼的人数达到60%以上,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达到53%以上。实施“体育设施提升工程”,对农村公共体育设施进行提档升级,构建完善城市社区10分钟体育健身圈,全市人均场地面积达到2.05平方米。健全全民健身组织,稳步发展体育单项组织,全市社会体育指导员达到4000个以上,达到每万人拥有30名等级以上社会体育指导员标准。丰富全民健身活动,扩大群众体育活动参与规模,提升群众体育赛事质量,培育2-3个具有地方特色的群众体育活动品牌。
三、主要任务
(一)弘扬体育文化,形成全民健身良好风尚
实施“我运动、我健康、我快乐”宣传工程,大力培育全民健身意识和生活习惯。倡导“大健康”理念,普及健身知识,宣传健身效能,推广健身榜样,讲述健身故事,传播社会正能量,树立以参与体育健身、拥有强健体魄为荣的个人发展理念,形成健康文明生活方式。以举办赛事活动为抓手,以体育下乡、体育进社区为切入点,大力宣传运动项目文化,弘扬奥林匹克精神、中华体育精神,形成人人爱锻炼、会锻炼、勤锻炼、重规则、讲诚信、争贡献、乐分享的良好社会风尚。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体局、市教育局、市广电局
(二)加强设施建设,提升供给能力和服务水平
1、以福州新区福清片区为统领,大力推动特色体育设施建设,推动体育设施建设跨越发展。到2020年,新建小区的体育设施覆盖率达到100%,打造市区主城区10分钟健身圈。支持和引导各镇街结合城镇化发展统筹规划体育设施建设,各镇街分别以社区多功能运动场和中小型全民健身活动中心为建设重点,合理布点布局加强体育设施建设。50%的乡镇建成“四个一”健身工程(一个全民健身活动中心、一个田径场或多功能运动场或体育健身广场、一条健身步道/登山道、一条12件以上器材的健身路径);行政村和较大自然村建成“一场一路径”(一片健身广场或一个晨晚练健身点、一条8件以上器材的健身路径等场地);50%的行政村新建500米以上的健身步道;提升改造80个行政农村体育健身工程,更新健身路径60条;推动各镇街开展健身设施“一地一品”建设工程,对突出当地优势和特点的健身设施进行适当资金支持。进一步推进“老年人健身康乐家园”建设,启动市老年人体育活动中心建设,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按“一室”(老年人文体健身活动室)、“一场”(适合老年人健身的活动场所)、“一点”(适合老年人健身需求的晨晚练点和纳凉点)的标准推进老年人功能适用的健身场地建设;市体彩公益金每年安排5%的资金专项用于老年人体育场地建设。
责任单位:市规划局、市住建局、市国土局、市财政局、
市文体局、市园林局、市农业局、市新村办、市老龄委、
市老体协、各镇街政府
2、加强社区增量健身设施建设。新建居住区和社区要按相关标准规范配套群众健身相关设施,按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1平方米或室外人均用地不低于0.3平方米执行,并与住宅区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投入使用。凡老城区与已建成居住区无群众健身设施的,或现有设施没有达到规划建设指标要求的,要通过改造等多种方式予以完善。
加快推进“融体于园、融体于绿”工程,结合城市绿道、公园、生态湿地建设以及“一江四溪”生态综合整治工程,建设与周边景观融于一体的体育设施,面积5公顷以上的规划绿地及公园中体育场地面积占比应在5%以上。“十三五”期间,至少新建有一个体育公园。多渠道筹措资金,力争在全市新建15个小型足球场。
责任单位:市规划局、市园林局、市文体局、市住建局、
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
3、盘活社会存量健身设施资源。在符合规划并保证消防安全和结构安全的前提下,允许将旧厂房、仓库、老旧商业设施根据体育场地建设规范,按规定程序适当调整建筑容积率和密度,重新设计、改造、装修使用,改造增加的面积不得超过产权面积的10%,改造部分不确权,由相关部门出具意见;允许将工业厂房地下空间改造为体育场所,作为地上建筑的临时配套或附属设施。利用现有工业厂房用地创办体育服务业企业的,可以不办理土地用途变更手续,一般不超过5年;满5年后,运作良好且未纳入近期城市改造范围的,可予以适当延期。鼓励将农民集体所有土地上的“三旧”(注:三旧指的是旧城镇、旧厂房、旧村庄)用地优先改造为体育场馆,在符合规划前提下,经相关主管部门认定,市人民政府批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作为实施主体,制定改造实施方案,依法申请改造,盘活低效利用的建设用地。在老城区和已建成居住区中利用原划拨方式取得的存量房产和建设用地兴办体育设施,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非营利性体育设施项目可继续以划拨方式使用土地,不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经营性体育设施项目,可采取出让方式办理用地手续。
推进学校等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开放,建立健全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开放工作机制和保障政策,保证开放工作规范、有序、长效运行。完善大中型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政策,确保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和符合开放条件的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开放。
责任单位:市文体局、市国土局、市规划局、市教育局、
市住建局、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
(三)普及健身运动,丰富全民健身活动
(1)大力发展形式多样的运动项目。推广简便、易行、健身效果好的健步走、健康跑、健身骑行“活力三项”运动,推动群众性足球、篮球、排球三大球和乒乓球、羽毛球、网球三小球运动项目,发展健身健美、广场舞、游泳、轮滑、户外休闲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健身项目,积极培育电子竞技体育、极限运动、户外运动等具有消费引领特征的时尚休闲运动项目。鼓励开展武术、健身气功、龙舟、踢毽、风筝等传统和乡村趣味运动项目。结合传统文化和体育品牌资源,开展万人健步行、全民健身日、全民健身联赛等赛事活动。发挥健身竞赛杠杆作用,以办赛促进健身水平提高。定期举办针对不同人群的全民健身运动会、中小学生运动会、老年人健身大会,鼓励和支持各级各类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定期举办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全民健身竞赛活动。实施“一街道(乡镇)一品”,“一体育组织一品”等品牌工程。
(2)激发市场活力,积极推动社会力量举办全民健身活动。鼓励支持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依法组织、承办赛事,政府以购买公共体育服务方式给予扶持,并提供安保、交通、医疗等保障服务类资源。推动各级各类体育赛事的成果惠及更多群众,促进竞技体育与群众体育全面协调发展。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文体局、各镇(街)人民政府
(办事处)   
(四)完善组织体系,激发全民健身活力
(1)大力发展体育社会组织。按照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的原则,健全完善市体育总会组织机构,发挥其在推动全市体育社会组织发展中的“龙头”作用,推进各级体育社会团体规范化建设,鼓励和支持运动项目协会、人群协会、网络体育组织等社会体育组织的发展。符合条件的单项体育协会,在社会化、实体化、规范化建设等方面要先行先试。每个体育单项协会必须具备“三个一”,即一个常年活动阵地、一个品牌活动项目、一个组织覆盖网络,确保其作用得到充分发挥。要加强体育各类协会考核,获评3A级以上的体育类社会组织,可优先承接政府购买的各项体育公共服务。
(2)大力支持各体育俱乐部发展。以城市社区为重点,采用政府购买体育公共服务的方式,支持群众健身消费,重点扶持若干个的体育俱乐部。积极引进国内外健身俱乐部知名体育品牌与连锁机构在福清区域落地发展。
责任单位:市文体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
(五)加强全民健身服务信息化发展,提高全民健身科学性      
1、创建开展全民健身服务信息化管理。依托互联网技术,创建全民健身服务信息管理平台,开发体育场地(馆)设施管理平台和体育产业统计信息数据库,实现对外服务、对内管理、区域间相互交流互动功能,提升全民健身服务信息化水平。
责任单位:市文体局、市数字办、市科技局
2、提高全民健身的科学性。推广“运动是良医”,不断提高健身方法和手段的科技含量。研究制定并推广健身活动指南,通过设立个人健康目标推进全民健身运动。举办各种科学健身培训讲座和科学健身指导咨询活动,提高群众的科学健身常识、素养和能力。
完善动态国民体质监测体系。建立健全市、镇(街道)二级国民体质测试与运动健身指导站,引导和支持村(社区)、企事业单位、体育社会组织等设立国民体质监测站(点),常年为群众提供体质检测、运动能力评定,健身技能传授、健身指导等。
责任单位:市卫计局、市文体局、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
(六)科学规划体育产业空间布局,促进产业融合发展
1、积极构建集聚的体育产业布局。以城中心西区为主体,结合中心城区人口密集、体育场馆星罗棋布、商业广场集中、服务业发达的特点,打造福清海港新城体育会展和体育用品零售商圈。以东张镇、一都镇、镜洋镇为主体,依托辖区内的山水自然资源,侧重开展以观光、攀岩、户外探险、登山、户外拓展、露营等体育项目,打造户外体育旅游带。以海口镇、龙田镇、三山镇、高山镇、沙埔镇、东瀚镇为依托,充分接受平潭国际旅游岛的辐射带动,利用区域内海洋岸线曲折、岛屿众多、沙滩平坦、港湾避风条件好、空气优良等自然资源,开展帆船、快艇、水上摩托、冲浪、观潮、游泳等海上项目以及沙滩排球、沙滩足球等近岸体育项目,打造滨海体育休闲度假带。
责任单位:市文体局、市旅游局、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
2、大力发展体育特色业态。重点发展体育健身休闲健身服务业。拓展体育健身休闲的方式和途径,引导相关企业培育和引进体育健身休闲产品,促进健身休闲业向专业化、功能化、品牌化方向发展,鼓励有条件的企业朝连锁经营方向发展。推动健身休闲和旅游相结合,打造不同层次、多种形式的体育主题旅游综合区,引导居民健身休闲消费升级。
加快培育体育文化创意产业。加快体育产业和文化创意产业的融合发展,引导文化创意企业开展体育出版、体育动漫、电子竞技和体育文化演出等主题文化创意活动。探索体育与传媒紧密结合的有效机制,开拓体育与创意产业相结合的新领域。
发展中介培训业,加强不同运动项目培训标准的建设和推广,逐步建立和完善社会办体育的市场机制,引导发展社会体育中介组织,制定政策扶植体育中介机构,重点支持足球、篮球、排球(气排球)、羽毛球、游泳及电子竞技等培训机构;逐步实现体育中介资源的市场化,加强体育培训市场的规范化运营,推动体育中介培训业的规范发展。
着力提升体育竞赛和体育表演业。大力引进具有影响力广,品牌价值高的国际、国内体育赛事,采取政府购买品牌、服务的形式引进品牌体育赛事,引导推动福清市体育产业健康发展,促进体育消费。
发展智能化可穿戴体育用品业。借力我市深厚的工业化发展水平,错位闽南区域发达的体育用品业优势,以当前智能化可穿戴体育用品方兴未艾的趋势为契机,依托我市“五区叠加、毗邻平潭”的区位优势,充分发挥对台优势,支持发展融台可穿戴运动装备器材制造产业,促进福清和台湾和世界各地产业对接进,提升福清体育产业发展水平。
责任单位:市投促局、市规划局、市文体局、市财政局、市文投公司、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  
3、积极促进跨界产业融合。以福清地域特色及资源优势,积极促进体育+旅游、体育+互联网、体育+科技、体育+文化、体育+教育的深度融合,培育具有福清特色的体育产业链,促进体育产业跨界发展。
责任单位:市文体局、市教育局、市旅游局、市经信局、市科技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
将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将全民健身工作纳入政府工作报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以及基本公共服务发展规划,将相关重点工作纳入政府年度民生实事推进与考核。将全民健身工作纳入体育产业和其他相关产业,纳入精神文明建设和文明城市、文明社区、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创建测评体系,纳入公共文化、健康、卫生、养老、旅游、科技和社区服务工作,充分发挥各级全民健身领导小组作用,加强部门联动,将体育设施用地纳入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合理安排土地用地需求,构建功能完善的综合性基层公共服务载体,充分发挥全民健身在健康促进、养老服务中的作用。推动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各行业和社会各界办体育,统筹推进全民健身事业发展。
(二)加大资金投入和管理
建立多元化资金筹集机制,优化投融资引导政策,推动落实财税等各项优惠政策。将全民健身工作相关经费纳入市和镇街财政预算,逐步增加投入力度。安排一定比例的彩票公益金等财政资金,通过设立体育场地设施建设专项投资基金和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带动社会力量投资建设体育场地设施,支持群众健身消费。创新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目录、办法及实施细则,加大对基层健身组织和健身赛事活动等的购买比重。落实好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政策,引导公众对全民健身事业进行捐赠。
(三)完善全民健身法律制度保障
建立完善全民健身法规制度体系,依法保障公民的体育健身权利,探索建立健全场地设施管理长效机制。进一步推动全民健身制度创新,促进全民健身与精神文明、社区服务、公共文化、卫生健康、教育科技、养老助残等相关制度建设的统筹协调。进一步完善规划与土地政策,将体育场地设施用地纳入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合理安排体育用地。鼓励开发全民健身相关的保险产品,向广大市民提供参加全民健身活动的风险保障。建立健全全民健身执法机制和执法体系,利用社会资源提供多样化的全民健身法律服务。
(四)严格过程监管和绩效评估
明确部门职责分工,加强监督检查。要科学安排年度工作计划,明确推进步骤,落实工作责任。要针对规划纳入、经费列支、设施建设、活动开展、扶持引导和监督管理等方面工作,建立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定期开展第三方评估和社会满意度调查,对重点目标和重大项目的实施举措和推进情况进行专项评估,形成多方监督反馈机制。到2020年,市体育行政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对本辖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实施情况进行全面评估,并将评估结果报告本级政府和上一级体育行政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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