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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 新增加的部分本月发放到位

许必群 发表于 2019-7-3 09:24:4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IP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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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晚报讯

  省人社厅、省财政厅近日联合下发《关于2019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决定从2019年1月1日起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范围为2018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含退职)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总体调整水平按照2018年12月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5%左右确定。

  此次调整月增加标准由定额调整和挂钩调整构成,对符合条件的人员予以适当倾斜:定额调整部分,退休人员每人按55元调整;挂钩调整部分,与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挂钩部分按本人2018年12月发放基本养老金标准的2.56%调整增加,与退休人员缴费年限挂钩部分月增加标准按退休人员本人缴费年限每满一年发给1元(缴费年限累计后剩余月数为6个月以内的按半年计算,7个月以上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适当倾斜部分,在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达到70周岁的退休人员,在本次定额调整、挂钩调整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发40元;对2018年12月31日以前办理退休手续的企业军转干部,2018年12月的基本养老金低于2543元的,补齐至2543元后再参加本次基本养老金调整。

  7月底前,新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将发放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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