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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曝光台] 超载、不戴安全头盔!福清这几辆违法摩托车被曝光

福清机灵弟 发表于 2019-6-26 19:55:4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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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托车是常见的交通工具,
方便快捷深受市民喜爱,
但是有些摩托车驾驶员却不遵守交通规则,
今天我们就来曝光一组
超载!还不戴安全头盔!
的违法摩托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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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戴安全头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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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牌:闽A1C**9
地点:福耀路福政路口东
违法行为:未戴安全头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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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牌:闽A7R**9
地点:福耀路福政路口西
违法行为:未戴安全头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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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牌:闽A69**E
地点:清昌大道福百路口南
违法行为:未戴安全头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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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牌:闽A16**A
地点:清昌大道福百路口西
违法行为:未戴安全头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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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牌:闽A63**H
地点:清昌大道福人路口东
违法行为:未戴安全头盔

超载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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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牌:闽A7R**3
地点:清昌大道福人路口北
违法行为:超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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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牌:闽A12**T
地点:清昌大道福百路口东
违法行为:超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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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牌:闽A08**A
地点:福耀路福政路口东
违法行为:超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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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牌:川A38**W
地点:清昌大道福唐路口南
违法行为:超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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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牌:闽A5B**0
地点:清荣大道福通路口东
违法行为:超载

福清公安交警温馨提示:

规则重申一下:
上述曝光的,都属于:

驾驶摩托车时驾驶人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的或者乘坐人员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的。

驾驶载客汽车以外的其他机动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五十一条 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戴安全头盔。

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头盔是最后一道安全防线,可不要为了贪图方便或怕弄乱发型而不戴头盔,毕竟安全最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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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福清交警微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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