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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政府公开信息查阅事项

航歌 发表于 2019-6-26 18:01:1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内蒙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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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清市办理个人未享受优惠住房政策的证明,是在哪个部门办理,需要带什么材料?
事件地点:福清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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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回复(1)
市民朋友:您好!咨询件收悉。
未享受优惠住房政策证明可至我局房管所开具,提交材料为:1、无工作单位: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包含户主那一页)。
2、有工作单位:身份证复印件,工作单位出具的证明(单位证明工作时间,在本单位无房改、集资、住房补贴等),若有多个单位需全部出具证明,工作时间不能中断。
如您需要咨询其他问题,可联系我局房管所,电话:85226844。
福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于 2019-06-26 16:2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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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6-26 19: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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