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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路街道八家养鳗场,宏路街道扬言短期强行拆除

逍俗俗 发表于 2019-6-20 16:00:5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内蒙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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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反应 我宏路街道八家养鳗场分布在金印村、莉苑村和南峰村,总投资两亿多万元人民币,共投放鳗苗800多万条。
鳗苗养殖需要周期两年才能成品出售,目前生长状态良好,正值快速生长期,丰收在望。
在我八家养鳗场充满丰收喜悦之际,近期接到宏路街道通知,责令八家养鳗场十天内全部清退拆除!否则断电!继而三天两头到各个鳗场寻找电表、供电线路,正在处理污水工程被迫停工,威逼各场签字拆除。
实感遗憾! 我八家养鳗场是由农民组成合作社,向社会借款投资,解决富余劳动力一百多人。
鳗场建设中,还有几家是专门经过市政府有关部门指导下按照标准化、规划化、工厂化建设,手续完备。
对尾水处理历来都高度重视,各家都采取多重过滤沉淀循环利用水资源,并未直接排放。
龙江是福清的母亲河,每个企业每一个公民都有保护绿水的职责和义务。
据我们在周边巡视发现,真正排放污染源是上游纺织厂和周边沿线居民生活污水排放。
造成龙江水质未能达标。
宏路街道未经法定程序和依据,扬言强行拆除,并在十天内拆除,否则断电。
我养鳗场并非神仙,纵有三头六臂,也不可能做到!就断电,必然造成鳗鱼供氧不足全部死亡! 鳗鱼养殖周期需两年成品出售,杀鸡取蛋也不能投放市场销售。
短期抛售必然造成巨额经济损失,给投资者雪上加霜。
农民的活路在哪里! 今年上半年我八家鳗场已聘请福建省环保设计院专家对尾水工程进行论证,设计和改造。
拟下个月进行全面的施工改造,确保零排放或达标排放。
为此,请求上级领导能与当地政府协调,给予延缓退养,减少不必要损失,不胜感恩之至! 以上报告请予准许!(急、急、急、)
事件地点:福建省福州市福清市宏路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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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45福清数据猫 | 来自墨西哥
您好,您的诉求已收悉,现将情况反馈如下:为提升龙江流域河道水质,根据福清市政府相关会议精神,要求对关溪流域的养鳗场限期进行拆除,并按照市政府文件融政综[2019]41号中的补偿标准给予补偿。
感谢您对我街道工作的理解与支持!福清市人民政府宏路街道办事处 于 2019-06-20 10:1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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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6-20 16: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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