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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注销登记(拆迁产权注销分户登记、权证注销登记)事项

干你娘 发表于 2019-6-13 10:00:4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内蒙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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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注销是否还能再申请
事件地点:福清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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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关于您反映的原祖屋系两户合建,因年久失修无法居住,现咨询是否可注销宅基地使用权证及房屋所有权登记,并按照一户一宅重新申请宅基地建房有关问题。
根据2016年3月31日《福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福清市城市规划区外村民住宅建设规划用地管理暂行办法(试行)的通知》(融政办〔2016〕32号)及2016年6月2日《福清市人民政府关于城市规划区内私有危房改造和城市规划区外村民住宅建设规划用地管理补充规定的通知》(融政综〔2016〕146号)规定,目前我市城市规划区外涉及非农用地的农村个人建房审批已委托下放由镇(街)按规定审批,在符合“一户一宅”、符合村庄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建房申请条件的前提下,本村村民可向当地村委会提出申请,经村委会公示无异议后上报镇政府审批。
因此,您可向所在镇(街)申请注销宅基地使用权证后,向所在村委会、镇街重新申请新建个人建房。
福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于 2019-06-12 16:4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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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6-13 11: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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