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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公告] 判了!横行七年的“村霸主任”一审判决……

福清机灵弟 发表于 2019-5-21 16:57:2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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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3日下午
随着法槌的落下,福清法院对一起涉恶势力犯罪案件作出一审判决,公开宣判吴某等5人犯诈骗罪、受贿罪、故意毁坏财物罪一案。

“村霸主任”横行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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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至2018年
被告人吴某担任某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期间,长期把持基层组织,对待群众态度恶劣、简单粗暴,殴打村民,纠集村老人会被告人吴某妹、吴某明等人,巧立卫生费、道路建设费等名目,要挟建房户向村老人会交纳人民币3000元至8000元不等的费用,共计收取人民币58万余元,其中部分现金被吴某用于个人开支。
2013年12月至2014年1月
被告人吴某纠集被告人吴某明、吴某妹共同骗取国家核电项目征地补偿款共计人民币11万元。
2016年3月
被告人吴某因旅游客运的生意竞争,纠集被告人陈某、蔡某打砸竞争对手的汽车。经福清市价格认证中心价格鉴定,上述被砸车辆损失共计人民币27673元。
2013年12月至2015年12月
被告人吴某利用职务便利,向3名违规建房户索要人民币140200元。

福清法院重拳除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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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清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吴某纠集同伙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形成了恶势力团伙。

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其认罪、悔罪态度等因素,福清法院依法判处恶势力团伙吴某等3名被告人五年至一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十二万元至三千元不等的罚金,退赔被害人损失。其余两名被告人依法也被判处相应的刑事处罚。

对于“村霸”横行欺凌事件
有些受害者选择了沉默、忍受
殊不知这样只会
助长黑恶势力的嚣张气焰
福清法院提醒大家
如遇黑恶势力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
要立即向相关部门举报
福清法院将始终保持强大攻势
有黑必扫,除恶务尽,绝不手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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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由福清法院新媒体制作中心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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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5-21 16:5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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