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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参考] 重庆严查住房公积金骗提骗贷 违法信息将纳入个人征信

大雄 发表于 2019-5-17 16:58:4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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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华龙网

今(15)日,华龙网记者从重庆市公安局经侦总队组织的“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5.15集中宣传日”活动现场了解到,自2017年开始,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已与市公安局经侦总队建立了打击骗提套取住房公积金联动整治机制,近年来集中查处了一批协助职工违规提取公积金的中介机构,成功打掉近20个制假贩假窝点,违法中介机构相关人员被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表示,住房公积金是我国城镇住房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住房公积金在制度设计上,是把有限的个人资金汇集起来形成稳定、可持续的资金来源,主要通过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资金支付购房款等方式,帮助职工解决住房问题,具有专用性、保障性和互济互助的特点和属性。因此,虽然住房公积金的所有权属于职工本人,但提取、贷款应当符合《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重庆市相关规定。

2018年,住建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公安部等四部委发布了《关于开展治理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工作的通知》。按通知要求,对同一人多次变更婚姻关系购房、多人频繁买卖同一套住房、异地购房尤其是非户籍地非缴存地购房、非配偶或非直系亲属共同购房等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要严格审核住房消费行为和证明材料的真实性;集中开展治理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工作,全面清理宣传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网站、微信、QQ、电话、灯箱、小广告等相关信息,对协助职工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中介机构和其他组织,依法予以查处。据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目前已建立与公安、民政、不动产登记、主要商业银行等部门的信息协查机制,对身份信息、购房行为、贷款行为、婚姻关系、重大疾病、享受低保等信息实现联网协查。与此同时,对以虚构购房行为、捏造婚姻关系、同一住房频繁买卖等方式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行为,将予以重点核查打击。

下一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做好职工提取、贷款服务工作的同时,将进一步加强与市公安局经侦总队等部门的配合,加大对住房公积金骗提、骗贷行为打击力度,重点查处协助职工违规提取公积金的非法中介机构,对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对使用虚假材料等手段骗提、骗贷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终止办理相关业务,通报职工工作单位,追回骗提、骗贷资金,并自发现违法行为之日起取消职工一定期限内的提取、贷款资格,纳入个人征信及失信黑名单,将相关信息依法向社会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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