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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参考] 高新区土拍新规:开发商“围号”竞拍将取消资格!

福清好房网小编 发表于 2019-4-18 17:42:1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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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侯县国土资源局在“福州日报”于2019年4月3日发布了“关于公开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告”(编号:榕高新土让[2019]01号)及2019年4月5日发布了“关于公开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告”(编号:榕高新土让[2019]02号),现对“公告”(编号:榕高新土让[2019]01、02号)做如下补充:


在公开出让活动中,为防止一个竞买人同时组织多家关联企业围号,宗地榕高新2019-01、02、03、04、05号竞买申请人在竞买申请环节,应提交无关联企业参与同一宗地土地竞买活动的承诺函,如竞得人虚假提供或隐瞒事实出具上述承诺函的,取消竞得资格,已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已签订土地出让合同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收回土地,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


“公告”(编号:榕高新土让[2019]01、02号)其它内容不变。


特此补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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