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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福清市公证处按照司法部律师公证司《关于进一步做好社区律师公证法律服务工作的通知》〔2002〕司律公字013号)和《福建省司法厅关于推进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规范化建设的意见》的精神,周密安排、抓好落实,推进一村(社区)一公证员工作制度。
—、截止2019年4月,市公证处已与玉屏、龙江、音西三个街道53个村(社区)签订“一村(社区)一公证员”合作协议书,建立微信群,逐步推进“一村(社区)一公证员”覆盖面。
Part.1 认真研究,周密部署 市公证处多次召开处务会,研究开展“一村(社区)一公证员”工作,结合实际,制定“一村(社区)一公证员”工作实施方案和《福清市“一村(社区)一公证员”合作协议书》,明确目的意义、工作职责、总体要求及工作措施,将全市公证员与全市各村(社区)一一对接,全面拉开工作序幕。 Part.2 抓点带动,示范引领 下半年,全市将推行“一村(社区)一公证员”工作与打造公共法律服务站相结合,建立健全各项服务事项和办事流程,与村(社区)签订《合作协议书》、制作微信二维码桌牌放置在公共法律服务站,供群众扫码入群,公证员及时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开展法治宣传、公证咨询、上门服务。同时,要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整改,总结经验,为推行“一村(社区)一公证员”和打造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打开局面。 Part.3 全面推进,狠抓落实 三是全力推进,狠抓落实。充分发挥公证职能作用,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明确工作内容,推行“一村(社区)一公证员”成功经验和做法,全力推进工作落实。今年以来,市公证处先后投入资金数万元,统一制作微信公众号桌牌,印制公证员名片、便民联系卡及宣传材料并发放到各村(社区),建立公共法律服务微信群,极大方便了公证员与各村(社区)工作联系,使群众不出村就可享受公证法律服务。
一是提供公证法律咨询,对村(社区)居民提出的法律问题进行释法解疑;
二是协助村(社区)开展公证法律宣传活动(包括咨询、讲座、出宣传栏、培训等形式);
三是接受电话咨询、预约为老弱病残上门办理公证业务;
四是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村(社区)居民提供公证法律援助。
服务地址: 一:福清市国际商展中心五楼(沃尔玛)南门1、2、3、4号电梯 咨询电话:85222148、85282591 传真:85272221 二:市行政服务中心公证窗口咨询 电话:85261278 三:高山镇人民政府便民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85885948 四:江阴镇公共法律服务站 咨询电话: 85616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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