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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参考] 实锤未落地,警钟已敲响——谈闽侯二手房税收新政

福清好房网小编 发表于 2019-4-8 21:27:0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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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都教授说房

近日,网络上流传着一份闽侯县税务局发布的通知,其内容是:“从4月8日起,二手房交易计税成交额不得低于该房产的上一道交易成交额。”图片流出后就有人迫不及待地进行了宣传和解读。那么,如今4月8日到了,这张通知执行了吗?原文是真的吗?


]闽侯县税务局近日已经作出明确答复:“我局仍按原政策执行。”因此,税收政策暂时不会发生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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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网络上流传的图片来看,有两个版本,一个是盖了税务专用章的,一个是未盖章但是看上去是在税务窗口拍摄的。但是本次税务部门答复是“仍”按原政策执行,而并未同时否认这张通知是假的。由此可见,这份通知并不是空穴来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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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目前只是仍按原政策执行,也不代表今后不会再提起这件事。那么,我们就先来分析一下,这是怎样一项政策,会有什么影响。

假设原来是100万买来的房子,如今上市交易,按照旧的税征指导价可能只有40万,但是新政执行后不管你的实际售价是多少,最低也要按100万来作为计税依据,计税额翻了两三倍以上,尤其对于产权不满二的房子是巨大打击。

而正是这种可松可紧的弹性,使得在需要确保财政收入的时候,也就很容易加大征收力度了。税率是无法轻易提高的,但是税征指导价标准可以提高,征收稽查可以趋严。虽然最终的结果是收上来的税款变多了,但在名义上这并不是加税,而是加强征管、打击逃税。

虽然闽侯县二手房成交量并不大,实际能增加的税收很有限,但同时还能把一部分购买力从二手房赶向一手房。如今开发商和二手房东是直接竞争关系,然而土拍拿地的是开发商而不是二手房东,显然一手房如果卖不动会挫伤开发商的拿地热情。

实际真的是这样吗?如果在楼市火爆期,卖方市场供不应求的情况下,这的确很有可能。然而在楼市下行期,成交量大幅下滑,完全进入买方市场,尤其是县城里二手房成交量本就很低的情况下,此时买方对于价格就有着更大的决定权。

尽管本次政策暂不执行,但是我们可以从中看到一个“对房征税”的信号。众所周知今年中央提出向制造业企业定向减税3个点,这是一项惠及企业的好政策,但是相应地,减税后的财政缺口需要通过其他途径进行弥补。那么加大对房地产税收的征缴如今看来就是最有可能的途径之一了。

果不其然,过了一个月,风声就来了。房产税是一把高悬的利剑,但是利剑出鞘需要时间,事实上如今要增加税收收入有的是办法,根本不需要房产税,只需要收紧现有房地产税收就可以了。例如:契税优惠收走,税率都按3%征收;增值税把满两年免征调整回到满五年免征等等……办法有的是,很容易做到。提高税征指导价仅仅只是其中一种。

最后总结一下,这次的税收新政只是一声还没吹响的号角,但已经敲响警钟。当前这种增加二手房交易税收征管的方式对于买房自住的人群并没有太大的影响,而是精准针对了投资炒房、频繁倒手的人,这很可能成为接下来的政策风向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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