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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清市土地志:第二章 土地所有制 / 第一节 封建土地私有制

大姐姐 发表于 2019-3-12 14:47:2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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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土地所有制

第一节 封建土地私有制

福清县自建置以来,历经千年的封建统治,又历受37年的国民党统治,土地大多数掌握在封建官吏和地主阶级手里,农民主要以租佃。土地为生,饱尝“地有赋、田有租、丁有役、产有贡、物有税”等名目繁多的剥削之苦。明清时期,本县土地权属大致分为官田和民田两大类。民田中还含有氏族公轮田和寺院田等。
一、官田
宋代,官田有官吏掌握的“职分田”,支持府学开支的“学田”及官府经营的。官庄扫等。在各类官田中,较具特色的是“学田”.淳佑年间(1241——1252年),福清有学田(包括园、林、山、沙洲地等)5顷90亩。
明初对官田的处理,一是由皇帝作赐田之用,二是租佃给农民耕种。这些官田的来源,主要是籍没各地犯法官僚和豪绅的土地以及兵燹之后遗下的无主田地、荒地和江河湖海新涨出来的沙田、湖田、围田等。万历元年(1573年)福清官田(包括园、池、塘、洲、荡、地、山)有663顷52亩1分。
清代学田,多系官吏捐助。但有的因佃户逃亡而荒芜,有的被隐匿侵占而无从查考。清乾隆十一年(1746年)福清原管学田额为154.66亩,坐产清源里上板地方。4每亩征租谷1石,共征租谷154.66石,每石解银1.44钱,共解银22.37两;(看福清FQLOOK.CN)每亩征银8.7分,共纳银14.96两,以上解粮和银37.33两除外,余剩谷石,两学平分收存。原管总督姚捐置学田47.1亩,坐产修仁里地方。每年共征租谷42石,共征钱粮3.93两。每年给贫生谷20石。原管界外学田(园)55亩多,坐产南日山地方,每年共征租银6两零,每年佃输海税1.65两零,租银凑给本学廪生、贫生、社师用。
清末,官田多受豪强侵佃,他们转租给农民承佃,自己成为“二地主”,久之,就逐渐转化成为私有产。
民国政府接收了清廷所有的官田,称为公有地。
民国时期,尚保留有学田,俗称书田,本为济助贫苦子弟入学之用。但多为地主豪强所霸占,而贫苦子弟只有望田兴叹,无缘问津。
屯田
明清时期,福清屯田系属军屯,主要是为了解决军粮问题。清初,一镇东卫,屯田园原额共413顷4亩1分多,乾隆十一年,原额247顷零,并加垦荒田园,实在屯田额共310顷72亩多,共科米6257.59石,共折征银3232.33两。(看福清FQLOOK.CN)一兴化卫左所,屯田原额共303顷32亩8分多,乾隆十一年起,原额154顷96亩零,并加垦荒田园,实在屯田额共242顷25亩9分多,共科米4795.79石,共折征银1896.08两。
二、民田
宋淳佑年间,福清县民田(包括园、池、塘、洲、荡、山地)共8750顷。明万历元年全县民田计49994顷53亩9分。万历七年(1579年)全县官民田为5908顷44亩。清代后期,官民田为5872顷51亩4分。
民国‘25年(1936年),全县耕地面积44.45万亩,其中水田24万亩,旱地20.45万亩。民国30年,经过清丈,耕地面积仍为44.45万亩。但民田多数掌握在地主豪绅手里,广大农民多数靠租田或当雇工为生,过着牛马不如的生活。
寺院田
为寺庙道观所拥有的土地,其来源或由檀越施舍,或由社会捐赠,或以金钱购置,也有僧众自己开荒的。寺院田多批佃收租,有的由下级僧众自耕,有的则雇斋工种田。
宋谆熙九年(1182年),福清各寺院有田1882顷87亩,占是时官民田近1/5.
明清时期,黄檗山万福寺、灵石寺、石竹寺等都拥有寺田。江阴镇白屿山祖师殿,规模很小,但却拥有寺田近百亩。
公轮田
福清同姓聚族而居十分普遍,一般都拥有公轮田,这是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看福清FQLOOK.CN)以宗祠为中心而组合的同氏族共有地。其来源一般为族人捐献或购置,由该宗族各支分派子孙轮流收租,专供祭祖、修墓、修祠乃至械斗等费用。有的乡村,公轮田比重很大,福清海口镇梧屿村,全村田地总数为120.13亩,而公轮田就有105.83亩,占总数的88.09%.
民国38年,全县公轮田50250亩,占耕地总数的10.93%.
在漫长的封建、半封建半殖民地社会里,封建地主用种种不法手段掠夺土地,获取巨额地租。据土地改革时统计,全县117个乡中,占总人口3.22%的1550户地主,就占有土地70810.2亩,占总耕地的15.4%,人均6.38亩。而占总人口42.81%的35756户贫雇农,仅占有土地92629亩,占总耕地的20.14%,人均耕地0.62亩。音埔乡(现音西镇音西村)833户,(看福清FQLOOK.CN)总耕地4230亩,其中3200多亩,占总耕地的75.6%,被县l戒几家大地主霸占。一到收成,几家地主扛了48把大秤,登门逼租,以150斤当100斤刮取农民劳动果实。阳下乡作坊村有山地9200亩,在有林地3000亩中,13户地主富农就占有1200亩,一农民只占800亩,林家祠堂600亩,陈家祠堂占400亩。据土地改革时统计,全县山林权属,地主富农占有约25%,族产、房头、祠堂、庙宇、寺院和轮年山约占20%,农民经营40%,还有15%为无主荒山。
由于封建地主的残酷剥削,农民生活困苦不堪。音埔乡800多户人家,有160户外出当苦工,130多人背井离乡跑南洋,129户卖孩子,25人当乞丐。龙田镇东营乡700多户、3000多人中,有150多户卖儿鬻女,36户农民背井离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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