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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清科技志:第六章 农业 / 3-3 畜牧业 畜禽疫病防治

大姐姐 发表于 2019-3-5 18:40:3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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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畜禽疫病防治
(一)动物的防疫
1.1984年7月——1987年6月,福清县推广猪瘟、鸡新城疫免疫程序新技术,彻底改变了传统的畜禽在春秋季预防接种的免疫方式。(1)猪瘟免疫程序新技术:在污染度小、疫情少的地区,仔猪30——35日龄注射疫苗4头份;在疫情和环境污染较重的地区,仔猪初次免疫为20——25日龄,剂量2头份,二次免疫为60——65日龄,用2头份。上述两种情况下的仔猪,作为菜猪即可终身免疫;若作为种猪在配种前加强免疫一次,剂量2头份;成年母猪加强免疫一次,安排在隔胎的配种前1——2周进行,剂量为2头份,同场的种公猪同样免疫接种;若是疫场所生仔猪还需超前免疫,剂量2头份,(看福清FQLOOK.CN)注射疫苗后1小时开奶,然后进行初免、二免。由于本法难做,一般都在种猪场发生疫情时使用,直至最后一头猪瘟病猪死亡后半年,通过验证,方可改为常规免疫。通过免疫程序新技术的推广,1986年猪发病率由1983年的33.9%下降到17.2%,猪瘟死亡率从1983年的0.53%下降到0.054%,有效地控制猪瘟病的发生。(2)鸡新城疫免疫程序新技术:一般在鸡的10——12日龄进行首次免疫,用Ⅱ系疫苗滴鼻或点眼;25——30日龄进行二次免疫。用I系疫苗滴鼻或点眼。群众散养的鸡在7——10日龄进行首次免疫,40——50日龄进行二次免疫。种鸡在二次免疫后,每隔8个月或1年用I系疫苗开展一次免疫接种。
2.1990年,推广鸡腔上囊病防治技术,对全县81万只肉鸡进行腔上囊防疫注射,鸡群的保护率达80%以上。
3.1990年,推广鹅瘟弱毒疫苗用于番鸭防疫,全县注苗4万只雏鸭,保护率达85%.
4.1990年,推广雏鸭病毒性肝炎免疫技术,对全县25万只雏鸭进行病毒性肝炎疫苗注射,群体保护率达90%.
5.1991年开始,进行猪传染性胃肠炎、流行性腹泻和轮状病毒疫苗进行计划免疫,保护率达98%.
6.1993年开始,对种猪、新引进的后备种猪用细小病毒苗在配种前2个月注射,以后每年在相宜胎次配种前加强免疫一次,均能保护母猪不受感染发病,(看福清FQLOOK.CN)并且可防止病毒通过胎盘垂直感染胎儿。
7.1993年开始,应用猪乙型脑炎弱毒疫苗,在每年2——3月份对4月龄以上后备种猪进行免疫接种2次(间隔20天),经产母猪接种一次剂量为3毫升,都可获得良好的免疫效果。
8.1996年,采用山羊痘疫苗进行紧急预防接种1万头次,有效地控制山羊痘病的发生。
9.1998年,改变猪5号病O型灭能苗季节性防疫为常年性防疫,仔猪肌注射1毫升,中猪注射2毫升,大猪包括种猪注射3毫升。由于采取有效的措施,从1994年至今,连续5年没有发生牲畜5号病。
10.加强免疫监测。为了及时有效地开展免疫工作,从1985年开始对鸡群进行免疫监测,对重点鸡群进行抽检,以确定是否开展免疫和最佳的免疫日龄。
(二)动物的检疫
1987——1997年,畜禽宰售改变了以往食品站“一把刀”的经营方式,放开宰售市场,给检疫带来一定的困难,但仍按照<家畜家禽防疫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定,(看福清FQLOOK.CN)对屠宰畜禽实行宰前检疫、宰后检验和市场肉品复查补检,使疫病得到有效的控制。
1998年1月1日,开始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以法律的形式确立国家实行生猪等动物“定点屠宰,集中检疫”的制度。福清市在实施过程中,狠抓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两个重要环节。
1.产地检疫
(1)在21个镇兽医站设立报检点,安排工作人员轮流值班。
(2)与专业大户签订检疫责任合同,达到100%出栏报检,用25%的检疫费补助他们购置防疫、消毒设施。如发现不报检的,按<防疫法>规定予以处理,(看福清FQLOOK.CN)并组织巡回检查或在镇村路上拦车补检。
(3)加强检疫员培训,提高业务技术与执法水平,制定检疫员职责,促使检疫工作规范化。
2.屠宰检疫
1998年,全市实行生猪定点集中屠宰,改变过去分散宰杀的状况,受检率达100%,病害动物及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率达100%,使广大群众吃上放心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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