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泷郡融侨物业随意安装盈利性充电桩

冰灵雪 发表于 2019-2-13 00:01: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内蒙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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泷郡融侨物业随意安装盈利性充电桩,未经业主同意安装收费的充电桩,扫二维码交钱才能充电,不提供其他电动车的充电设备,用着业主的公摊电,然后再收业主充电的钱。
还有之前反馈过的2018年水电费也没有公示,投诉有用吗 有人管吗。
物业说会公示 让他拿出证据来
事件地点:福建省福州市福清市阳下融侨新城(泷郡高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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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朋友:你好!关于你反映的情况现回复如下:根据《关于开展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行为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榕公消〔2017〕135号)规定:“在电动自行车库(棚)内应规划配建具备定时充电,自动断电等功能的充电设施,电气设备和敷设要符合相关技术标准要求”,小区物业采用自动断电功能的充电设施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小区物业表示对充电桩安装独立电表,产生的电费从总公摊水电费中扣除,未算在业主水电公摊费里。
关于水电费公摊公示问题,小区物业已将12月份水电费公摊费明细及发票公示于各楼栋电梯中,业主可前往查看。
业主如发现公示材料损坏或信息缺失,可直接前往小区物业处查看。
20190323附件.doc福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于 2019-02-11 09:1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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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2-13 00:5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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