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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清县志民国版:第二卷 疆域:关隘、驿铺、津梁、仓储...

高山羊叔叔 发表于 2019-2-8 23:17:1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IP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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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隘
福清县内蔽三山而外通莆阳、泉、漳,实绾毂要地。
军砦在县西善福里,宋初游洋林氏侵犯邻境,因宿重兵于此御之,故名军砦。
宋将军砦在县西二十四里石竹山,又西有古屯军所。
宏路砦、把店砦、渔溪砦、苏溪砦、蒜岭砦、峯头砦六砦俱康熙元年署县王孙枢造。
镇东砦、九龙山后砦,二砦俱康熙九年知县申锡造。
海口巡检、松林巡检、南匿巡检俱宋置,后废。
泽朗山巡检在县东南七十里,元置于练门,名练门巡司,明洪武十二年移改,今司废。
锦屏司巡检,康熙间裁。
江口巡检,道光十二年裁。俱详国朝职官。
清,卫裁改为寨,分拨长福营左军守备驻防。
万安城在县东南一百二十余里,明江夏侯周德兴檄筑为千户所城。
周五百二十五丈,东、西、南为门三,各建楼。
清康熙三年所裁安兵防守。
海口镇民城在县东二十里海口镇。明嘉靖间因倭患,巡按吉澄请发帑金七千七百余两赈恤,镇民愿以所赈筑城,鸠金数千两成之。周八百四十四丈,门五。南曰起龙,北曰镇安,东曰通江,西曰擢桂,西北曰嘉猷。后倭寇蹂躏,村落为墟,独镇以有城守御得免。万历十年知县罗万程请帑修之,三十五年凌汉翀修西南沿江一带。四十三年知县汪泗论增高东北一带,四十六年久雨城圮,知县王命卿重修。
清顺治初海寇据城,四年大兵平定之后为寨,设塘汛。
沙塘镇民城在县南五十里,明隆庆间造。
化南镇民城在化南里,距县东南六十里,明嘉靖间造,今废。北数里曰化北镇,相传隋时掠琉球五千户居此,因名。
驿铺
宋承唐制,三十里有驿,非通途大道则曰馆,计程自福州省会始,南出莆田,北抵永嘉,西达延平,车旌之所宿会文檄之所,往来求其安便迅驶而无阻绝沉滞之忧,故更易废置,其制犹可得而考云。
宋大义临津驿,河口渡次。
常思铺,福清南取太平七里。
太平驿,福清四十里。
太平铺,南取假面十七里 按《八闽通志》驿之左有宏路站。
假面铺,南取渔溪十八里。
渔溪驿
渔溪铺,南取蒜领二十三里。
蒜岭铺,南至莆田县界三里,至迎仙二十八里,至兴化军五十里。
元宏路站,在县西善福里,宋时建于太平铺之左,至元十六年徙建今所。
蒜岭站,在县西南光贤里,宋时建于渔溪市之南,至元间徙建今所。
县前铺,在县治南五十里。
常思铺、磨石铺,二铺在方兴里。
太平铺、高车铺,二铺在修仁里,上五铺俱县西北。
金应铺、玻瓈铺,二铺在清远里。
渔溪铺,在万安里。
苏溪铺,在安香里,四铺俱县西南,以上九铺俱至正间建。
明宏路驿,元为宏路站,洪武十二年改为驿。
蒜岭递运所,在蒜岭之旁。
宏路递运所,在宏路驿之旁。上二所俱洪武十二年设后并省入各驿。
县前铺,在县治南五十步。
常思铺、磨石铺,二铺在方兴里。
太平铺、高车铺、金应铺、玻瓈铺、渔溪铺、苏溪铺、蒜岭铺,上九铺仍元旧。
宏路铺,在善福里。
浯溪铺,在清源里,二铺俱县西。
上店头铺,在县南仁寿里。
海口铺,在县东新安里。
三山铺,在县东南化北里。
桃林铺,在平北里。
后坑铺、城西铺,二铺在平南里,上三铺俱县南。
薛田铺,在县东永宾里,以上十铺俱洪武间增设。
清宏路驿,原设赡夫六十名,递夫六名,兠夫十五名,现定赡夫五十三名,递夫六名,兠夫二十五名。
蒜岭驿,原设赡夫六十名,递夫六名,兠夫十五名。现定赡夫五十三名,递夫六名,兠夫二十二名。
县前铺、常思铺、磨石铺、太平铺、高车铺、衡路铺、金印铺、玻璃铺、渔溪铺、苏溪铺、蒜岭铺,铺兵各五名。
锦屏铺、南门铺,铺兵各四名。
牛田铺、王山铺、桃林铺、后坑铺、城西铺、溪梧铺,铺兵各二名。
薛田铺,铺兵一名。
各铺四至
福清县县前铺西南十里至南门铺,十里至锦屏铺,十里至衡路铺,十里至金印铺,十里至玻瓈铺,十里至渔溪铺,十里至苏溪铺,十里至蒜岭铺,二十里至莆田县江口铺。
县前铺北十里至高车铺,十里至太平铺,十里至磨石铺,十里至常思铺,十里至闽县尤糗铺。
县前铺西外十里至城西铺,十里至后坑铺,十里至桃林铺,十里至溪梧铺,四十里至长乐县巴头铺。
县前铺四十里至牛田铺,十里至王山铺,十里至薛田铺,十里至永福县创岭铺。
津梁
东塘桥,在东门外。
永济桥,在西门外,明正德间知县冯安举涧下卢溪二废桥之石构成。
此桥建坊其前,颜曰“澄源桥”,岁久坊废桥圮。万历初知县许梦熊葺之,更今名,其相近者曰水陆桥。国朝康熙间知县申锡修。
龙首桥,在南门外,宋天圣五年灵石僧洞然命其徒义韶募缘建,长四十寻,广二丈五尺,名曰“通海”。元佑二年敛石僧显光及乡人林日进复募缘,为梁三十,长二十五丈,改名“坦履”。绍兴二十年知县黄童、邑人刘克恭又募缘,为梁八,长一十六丈,构亭其南,合前后三桥,为梁二十有五,长七十余丈,又改今名。元至治二年僧洪琛修,明万历初知县许梦熊重修,邑人叶成学请于知县凌汉翀,移桥于小孤山,亘五十五丈,阔一丈五尺,为门十有九。国朝康熙间知县李长甲修,雍正间知县吴锟复修。
小桥,在县南门内直街。
里桥,在县南门外。
溪头桥,在北隅,接涧溪,宋宝庆间李提刑建,初名“提刑桥”。
明嘉靖三十七年知县罗向辰拆石增城而废。
庆济桥,在北门外,明万历间邑人林子泰建,以上附城西隅。
士林桥,在县西南,宋开宝五年建,嘉定九年邑人卓森重建。
浦桥
浔阳桥,五间三梁,桥首有碑篆“浔阳”二字。
涧下桥,宋绍兴间建,凡五门。元元贞二年重建,拆建澄源桥而废。
卢溪桥,宋绍兴间建,明正德间水圮,知县冯安拆建澄源桥而废。
洞溪桥,宋绍兴间净明院僧契慈建,绍兴间里人林昭显与其侄舜英续建,元里人许自重修。
石堘桥,在太平铺前,宋治平三年禅僧为贲始伐石累址,而梁其上,长四十丈,镇以石塔,即今太平桥。
洋子桥,宋绍兴间里人林昭显与僧法宾募建,长一十三丈有奇,元至元间里人许自重修。以上修仁里。
灵源桥,宋政和间僧正觉建。
三星桥,在灵源桥之上。以上清源里。
三阳桥,明景泰间建。
波澜桥,明成化间太监陈道修,乾隆初复修。以上方兴里。
郊下桥
里尾桥,一名可溪,承流接里尾港。以上永东里。
新桥,此桥上承古龙东西溪流。明永乐间女冠陈恭清募建。嘉靖间兵马司陈献赤修,崇祯间重修。
堑柄桥
湖尾桥,在流桥之上。
溪边桥
流桥,跨古龙东溪之上,三间五梁。
古龙龙首桥,跨古龙西溪之上,东西立二陂,凡三间五梁,左右镇以塔,如龙首,故名。以上方成里。
坡尾桥
新桥,宋绍兴间建,嘉定二年邑人林楫修。以上永福里。
安境桥
作坊桥
涂贡桥。以上遵义里。
镜桥,明成化间太监陈道修。
迳镇桥,旧传罗隐过此坐于桥梁,其石热甚,遂嗔之曰:“迳镇日落便清。”至今有验。
蹑云桥,在迳江翠林,宋元丰间僧守思及其甥李诚募缘建,长三十丈。政和五年复筑室于桥亭之西。明嘉靖间重修,总兵戚继光大破倭于此。以上灵得里。
光贤桥,在蒜岭,乾隆间知县刘增修。
迎仙桥,莆福迳路也,旧名上洋桥,又名江口桥。为梁三十。宋元佑间建。清雍正初邑人魏明昌重修。以上光贤里。
屯上桥,宋景德二年建。
航下桥,跨江临海,明宏治间里人薛元敬先造五门,万历间元敬孙舜韶、曾孙云缄增建长桥,自航下跨江至高岭前二里许,凡四百四十四门,桥首建坊曰“继先成绩”。桥末建坊曰“鳌江”。桥坊圮于风,石址尚存。
瞻阳桥,明嘉靖初建桥左右迎潮塔。
赐金桥。以上化南里。
王董桥,在石竹山下,宋进士王鸨、武举董琳共建,因名。
鲤尾桥,在石竹山下,承王董、灵源二桥水。
沈桥,在石竹山真武殿前。以上仁寿里。
古屯桥,在县西十里,明宏治间知县况璟重建,万历间知县罗万程修,后因水圮,清乾隆间知县饶安鼎、刘增复先后倡修之。
宏路桥,在县西宏路驿东南,宋熙宁七年增超渐建,为梁十有五,广二丈二尺,长二十九丈。明成化间太监陈道修,万历间知县汪泗论重建,清康熙间参领张拱垣募建,又名无患桥,以邻于石竹无患溪,因名之。
交溪桥,在善福里,两溪交合,故名。宣和四年林公孙建,长四十丈,淳熙五年改名登龙。
安香石桥,在苏溪,乾隆间知县刘增修。
龙江桥,跨方民、仁寿二里,始太平寺僧叠石为基,宋政和三年林迁与僧妙觉募成之,为梁四十有二,广二丈,长一百八十余丈,名曰“螺江”。提刑刘峤更名“永平”。后邑人林栗又改今名。清顺治间知县朱廷瑞修,康熙间邑人张翊晟重修。
万安桥,在万安里,即渔溪桥。宋嘉佑七年建,崇宁元年为洪水所啮,邑尉黄国镇倡修,旧为间十五,续增为十七,广一丈,长二十五丈。
乾道元年尉赵善谏修,更名“化龙”,明成化间太监陈道重修,嘉靖初复溃,隆庆间修复圮,清乾隆间邑人林璧等捐修。
紫云桥,在万安里阪头,乾隆间林璧倡建。
玉铁桥,在苏田里,明成化间太监陈道修。
三山桥,在化北里,旧名鹿坑。
见龙桥,在时和里牛田镇。
东山桥,在五十九都。
白马桥,在六十都。
城头渡、益崎渡、柯屿渡、应天渡、叚渡、蒲头渡。以上灵江里。
下渚渡、双屿渡、白沙渡。以上江阴里。
海口渡,在方民里。
崎头渡,在灵得里。
河头渡,在南门外,今废。
水陆渡,在西门外永济桥,今废。
叶向高《龙首桥记略》
邑故有龙首桥,与南门相直,形家以为病,先少师公常欲移之而力不能。其后父老诸生咸言其不便,相与请于邑令凌侯,醵金鸠工,移桥于东南,建塔江浒,构梵宇其间,与桥相属,于是水口完密,风气益固。凌侯与后令汪侯实纲纪之。其倡议鸠工,则吾儿成学,父老林思谏、张志达、刘前、夏有知等始于万历三十四年丁未之季冬,竣于十三年乙卯之孟秋。
叶向高《赐金桥记略》
昔二疏归来,以赐金置酒,日与故旧宾客乐饮,书之于史,至今犹称引以为美谈。余以海上孤生,遭逢明圣,位极人臣,辅政八年,毫无善状。每怀止足之谊,垦切乞归。上慰留甚殷,至六十余疏,乃得请。温纶隆溢远过二疏。又赐百金以为归装,并前后赐赉可千余金。
余既徙居邑中,去故里稍远,欲与宗族乡里朝夕相娱乐而不可得。乃稍斥其金,治先世坟墓,树之绰楔,营祖居为祠,以奉蒸尝,伐石甃道可数百武,为梁于渠,以免病涉,且完一方形胜。亭其上,而名之曰“赐金桥”,使吾乡之人凡出入于斯者咸知此桥之成为明主之赐,世世北向稽首毋忘圣恩也。其与欢会乐饮于一时,徒以金钱糜之饮食而于闾里靡补益者不较胜哉。
叶向高《宏路桥记略》
吾邑邮路所经,为桥者三,曰宏路、渔溪、江口。皆创自前代宏路之水,自永福而来白鹤百丈诸流注焉。渔溪则源出仙游,合黄蘖而通海江口,受莆阳诸水与潮汐会其流皆迅急,徂岁之秋洪水骤兴,三桥皆圮。以力诎不能举,邑侯江君白于中丞袁君、直指李君,得羡金三百两,分其三之一为三桥,复捐俸及劝募成之,凡在四封,民无病涉,遂涂歌舆颂咸归侯功。
郑亦邹《龙江桥记略》云:福清县治二十里之龙江桥,戒徒庀工大修厥废,计石梁五,扶阑百八十丈,累齿四十有二门。初,桥之成也,在宋政和之世,名曰“螺文”,次改“永平”。绍兴间林简肃公始定今号。越大清丁亥废,乙未冬邑士大夫稍修治之。又数年海波涌断其五梁,则又废。先是,进士张公可立读书其旁,慨然以兴复为志,将死,命其子翊晟、陟昂曰:“是我志也,桥治身没无恨。”后诸子咸登仕版,克绍先生,乃与兹役鸠工,于戊午仲夏阅次年五月告成。
仓储 义举
宋太祖乾德元年令诸州于所属县各置义仓,太宗淳化五年令诸州置惠民仓。福建于咸平四年始置,神宗元丰五年诏福建路发常平钱输元丰库。孝宗乾道四年建宁始立社仓。时建安饥,朱子请于府,贷栗(粟?)六百筋,籍户口散给之民赖以生。及冬有年民愿赏栗(粟?)于官,知府王淮俾留里中,而上其籍于官,社仓之立始此。六年福建转运副使沈枢奏水旱州郡请留转运使和籴米以赎常平,诏即施行。宁宗嘉泰四年南剑州始立举子仓。初,绍兴中朱子闽人生子多不举,请立举子仓,至是,叶筠知南剑州亦以为请。淳佑间赵汝愚帅闽,推广其意,括绝没之田产召佃输租,仍发粜本收储,遇受孕五月以上者则书于籍,逮免乳日人给米一石三斗。理宗绍定四年以建剑秋霜害稼,令诸司措置搬运广米应济市粜。嘉兴三年以建、剑、汀、邵旱伤,诏提举常平司核所部州县常平义仓之储以备赈济。
各州军仓
福州
都仓,即王审知所创西版仓,旧在子城外。熙宁二年拓丰乐门仓,乃在子城内。
省仓,咸平四年始置,初,诸邑输米悉趋都仓,至是,大理寺丞马易从奏诸郡外县合销粮草令顺便受纳于是,敇各置仓,闽侯官、怀安以倚郭不置,其连江、永福、福清、长乐、长溪、罗源、宁德、古田、闽清九县皆置。常平仓,皇佑元年始置。初诏州置常平翰林侍读学士宋祁以为远县乡保力农之家无由沾被,是岁州始以常平都数量户口多寡九县置仓。按常平仓、省仓、社仓、举子仓通行各州郡,今祗据其建置其址事实可考者载之,各郡仿此。
仓储
元世祖至元二十三年令以铁课籴粮充常平仓,元初设议仓于乡社,又置常平于路府,其法:社置一仓,以社长主之,丰稔则纳粟,荒歉则就给。遇水灾饥歉皆发义仓赈之。又有和籴和粜之法。武宗至大二年令随处路府州县设立常平仓以权物价。仁宋延佑四年敇郡县各社复置义仓。其法:以五十家为率第其户之高下,每岁收成日输粟于仓,以备岁歉而贷之。及冬则取盈,每石入息一升,社长主之,名曰义仓。
顺帝至元元年以改元诏立常平仓。
各路仓
福州路
义仓,福清九所
仓储
明太祖洪武三年令州县东西南北设豫备仓以赈荒歉。成祖永乐中令天下府、州、县多设仓储,移置豫备仓于城内。英宗正统元年令所在有司增设社仓。孝宗宏治三年限州县卫多积谷数以多寡为殿囗,限州县十里以下积万五十千石,二十里积二万石,卫千户所万五千石,百户所三百石。嘉靖初令府积万石,州四五千石,县二三千石为率,其后数益减,科罚亦轻。神宗万历中上州郡至三千石止,小邑或仅百石,有司沿为具文屡下诏申饬,率以虚数欺罔而已。七年令福建布政司凡豫备仓粮给饥民,每米一石,候有收之年折纳稻谷二石五斗还官。
十八年令赎罪贜罚银皆籴谷入预备仓。世宗嘉靖八年复令设社仓,其法:
民二三十家为一社,择家殷实而有行义者一人为社首,处事公平者为社正,能书算者一人为社副,每朔望会集别产上中下出米四斗至一斗,有差斗加五耗六合,有司造册送抚按,岁一察核,仓虚罚社首出一岁之米。神宗万历二十九年福建巡抚金学曾奏乡官陈长祚、林鸣盛等倡义建常平仓于官、劝义仓于民。又有义廪以倡缙绅之尚义者,乞量加服色以示奖励从之。
各府县仓
福清县本县仓万安仓。
仓储
清顺治十一年议定各府州县常平义社各仓责成各道员专管。康熙五年严察福建采买麦料,毋许借端累民。二十年以福建旱灾令于广东、浙江籴米平粜。三十一年令福建照山东捐输之例择地备贮。旋以福建沿海之地民间多种稻谷不比北省多种麦粟,嗣后只令劝输稻谷。四十三年议定福建仓谷存留发粜数目。福建现在捐输谷二十七万余石,常平仓谷酌五六十万余石,其内地积谷仍按原存州县之额数存留,其常平谷时价尽数发粜至台湾,一府三县孤悬海外,现在捐谷八千六百余石,常平仓谷一十一万余石,除每县应平谷石,其余尽粜,贮银遇荒赈济所存谷石仍照例出易。
仓储
清平潭厅常平仓计一十六橺,额贮谷三千五石五斗,属福清县平潭县丞。
福清县常平仓七座计五十二橺,乾乾(隆?)四十一年知县杜锡龄领项修贮谷三万二千五百一十五石五斗九升三合,户部则例载额三万一千五百一十五石五斗九升三合。
各属义举据各府志,其因仍前,代之旧者不载,载其建造迁移修理年月基址可考者,后仿此。
宋福清县常平库在县厅西街上。义塜在县北隅弥陀寺后山,宪使李迪舍立。
元福清州养济院在州西隅北溪,旧在北门,大德四年知州毋逢辰移今所。
明福清县养济院在县西隅,洪武间建,成化十九年知县庞瑽重建。
清福清县普济堂在县西门。育婴堂在县城内下井街。养济院明旧址。
蠲免
元顺帝至正十六年诏沿海州县为贼所残掠者免田租三年。
清顺治十一年诏免顺治六七两年直省地丁逋赋。
十三年诏免顺治八九两年直省地丁钱粮逋赋。
康熙三年诏顺治十五年以前民欠各邑赋税悉除之。
四年诏免顺治十六、十七、十八三年逋赋。
二十五免福建二十六年秋冬、二十七年春夏额赋。
四十五年谕免天下逋赋,有已徵在官者即抵本年正赋。
四十九年通免天下康熙五十年钱粮。
五十二年谕免天下明年房地租税及积年逋欠。
雍正二年谕恩诏议免各省钱粮,自康熙十八年至四十五年止着加恩将五十年以前旧欠银米等项均察明豁免。
六年谕免福建康熙五十五年至雍正四年逋赋三十三万八千余两,其有已徵在官者除明年正赋。
十三年九月高宗登极诏免天下田租及雍正十二年以前逋租,明年又免各州县入官地租十之三。
乾隆七年诏免福建雍正十三年未完民正项钱粮,与江苏、安徽同免,共十七万七千六百七十四两。米豆粮与甘肃、江苏同免,共九万五千二百六十九石。襍项钱粮与直隶、江苏、安徽、甘肃、广东同免,共二千九百二十四两。又免襍项租谷四百四十八石。
十年普免天下钱粮,福建于十一年轮蠲并蠲台湾府属一厅四县额徵供粟十有六万余石。
三十五年普免天下钱粮,福建于三十六年轮蠲仍将台湾府属四县额徵供粟一十六万余石全行蠲免。
五十五年普免天下地丁钱粮,议准自乾隆五十六年为始将各府州县实在额徵银数次第均匀搭配,分作三次轮免,每年应免三分之一,其福建、台湾应免供粟一十六万余石,亦照内地之例分年匀免。
六十年普免天下地丁钱粮,议准自嘉庆元年为始照前届之例分作三年匀免,其福建、台湾供粟亦照例匀免。
嘉庆四年诏免乾隆六十年以前积欠。
二十四年诏免嘉庆二十二年以前积欠。
免科
嘉庆二十一年除闽县被水充坍田粮,又补除嘉庆十七年侯官县被水冲坍,嘉庆九年福清县被水冲陷田粮。
免役
顺治六年海寇为乱,以福清等二十县士民能效死守城,免本年丁徭以示鼓励。
灾蠲
雍正六年福州府属闽县、侯官、长乐、福清、闽清五县,泉州府属晋江、南安二县俱秋旱,诏衣被灾分数蠲免钱粮。又诏将康熙五十五年至雍正四年旧欠地丁银两概予蠲免。
嘉庆二十年以福清界内平潭夏旱秋雨收成歉薄,鱼鲜缺产,奏准除己征钱粮渔课一千四百余两外,其余未完正耗银两并所豁南日县丞应征田粮及带征积欠俱缓至来年征收。
道光十二年十月奉旨福建长乐、福清二县八月间风雨潮涨,沿海被淹,各村庄应征本年下忙并明年上忙正襍钱粮粮米均缓至来年秋成后征收。
赈恤
乾隆十五年十二月闽县、侯官、福清等县水灾,奉旨赈恤银数有差,动支公费。
福建省额内收养孤贫四千一百八十九名,福清县八十九名,每名岁支冬衣花布银五钱四分五厘六毫有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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