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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乱收费等等

我爱秀明 发表于 2019-2-7 19:26:5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内蒙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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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收停车费,未公示公摊水电费户分摊金额
事件地点:福建省福州市福清市金辉西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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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宇哥 | 来自美国
市民朋友:你好!关于公摊水电费分摊金额问题,小区物业已公示于公示栏内并发送至业主群,业主可前往留意查看。
关于金辉西院小区停车费问题,小区物业表示地下车库已通过规划竣工验收,部分车位已交付到业主使用,福清金辉置业有限公司拟将地下室地产公司自持产权车位实行停车收费,收费标准为:一、临停收费:临停车辆不足半小时免收停车费,超过半小时按10元/次(8:00-20:00),20元/次(20:00-次日8:00)收取停车费,每日收费上限20元。
同时小区物业根据该小区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收取地下室车位停车费,停车费标准为70元/月/辆。
根据《福建省物价局关于放开部分服务价格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闽价服〔2015〕282号)文件规定,住宅小区停车服务收费已放开,实行市场调节价,业主如对停车管理费标准有疑议,建议直接向市物价部门咨询反映。
福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于 2019-01-09 11:4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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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2-7 19:3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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