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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和劳动局互相推卸责任

絔蝳吥侵 发表于 2019-2-6 22:53: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内蒙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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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老公在福清市的一个工地做事受了伤,在省立医院住院,110和劳动局互相推卸责任,特此投诉。

事件地点:福清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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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蓝云淡 | 来自美国
您好,若要申请工伤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规定,应当提交工伤认定申请所需的材料:1、工伤认定申请表;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3、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我局根据你提交的材料调查核实后才能决定是否受理或是否认定为工伤。
你也可以到我局工伤科咨询申请工伤认定的相关业务或电话咨询我局工伤科(电话号码:0591-85223794)工作人员相关申请工伤认定业务。
福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于 2019-01-21 16:44 回复您好!来邮已收悉!现回复如下:经核查,当日已建接警单:2019-01-15 01:14:16,警情号:35018120190115000020,报警人报求助警,福清市公安局龙田派出所民警施警官接警后联系报警人,报警人称其人在福州省立医院金山分院与其老公的工友产生纠纷,民警告知其要打当地110求助。
后来又称当地派出所已出过警,现在对其老公摔伤有异议,但是又拿不出证据,只是对他老公的工友说法有不同意见,想让公安将其老公的工友留下调查。
民警告知其按接处警首警责任原则,首先应由当地派处所受理,如果调查不是意外系人为的故意伤害案件,再将案件移交,龙田所无法马上到福州出警。
福清市公安局 于 2019-01-24 22: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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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2-6 23:4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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