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热线:0591-39010577 / 85236228
快捷导航
  • 0

国内外汇帐户转帐问题

非洲土人 发表于 2019-2-3 16:22:5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内蒙古
10628 1

请登录查看大图。42+万用户选择下载看福清App享受全功能!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

x
我2016年4月1日前在加拿大工作。
起先,我把我挣的加币从加拿大中国银行汇给我母亲在福清市中国银行的帐户里,让她替我保管这些钱,等我回国后还给我。
我母亲在2012年5月因肺癌逝世前,将这些加币转帐到我妹妹的中国银行帐户里,让我妹妹继续替我保管这些钱,等我回国后再还给我。
但是,现在我和我妹妹一起去福清市中国银行东门支行办理转帐手续时,工作人员告诉我们不能办理此项业务。
他们说只有直系亲属之间,比如父子、母子之间才可以办理外汇转帐,非直系亲属之间,比如兄妹、姐妹之间,不能相互转帐外汇。
我在加拿大那么多年,从未遇到这种情况。
我想知道这个是全中国的中国银行的规定,或者只是福建省或福清市中国银行的规定?我不明白,这明明是我自己合法挣的钱,当时委托我母亲和我妹妹保管,现在我妹妹要把这些加币转帐到我帐户里,还给我,却不被允许。
我认为这很不合理。
希望你们帮我查一查这个问题,看看有什么办法可以解决。
谢谢!
事件地点:福建省福州市福清市东门街39号中国银行背后
看福清——服务全球福清人!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全部回复(1)
没关系in幻想 | 来自美国
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中国银行福清分行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我行于1月23日收到福清市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处理单编号:2019008,我行立即组织相关人员了解该事件。
以下为事件始末还原:该客户于2019年1月21日至我行柜面要求将其妹妹账户上的加币划转至本人账户,经我行工作人员询问双方的关系,客户表示两人为兄妹关系,我行答复:根据《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中规定,境内外币划转双方需为直系亲属关系,且《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中明确了我国直系亲属认定的范围为父母、配偶、子女,故按我国现行法规暂无法为其与其妹妹办理境内账户间外币划转。
客户表示急需用钱,我行工作人员当时建议客户可以将外币进行结汇,兑换成人民币后再进行转账,当时客户未表示疑义并离去。
因工作处理单未预留客户联系方式且客户当日未办理相关业务,故暂无法与客户取得有效联系。
中国人民银行福清市支行 于 2019-01-24 16:20 回复
回复 收起回复
B Color Smilies
还可输入 个字符
2019-2-3 17:52:03
看福清——服务全球福清人!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

手机访问|手机App|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关于我们

© 2024 FQLOOK.cn|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福清市互联网示范企业|福清市IP访问量前三企业

闽工商网备第350181100079485号|闽B2-20190853|闽公网安备35018102000007号 |闽ICP备07503243号

侵权举报:本页面所涉内容为用户发表并上传,相应的法律责任由用户自行承担;本网站仅提供存储服务;如存在侵权问题,请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删除!举报电话:0591-39010577(转8号按键)

GMT+8, 2024-5-6 06:37 , Processed in 0.080549 second(s), 26 queries , MemCache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