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热线:0591-39010577 / 85236228
快捷导航
  • 0

福清市2018年秋季学期学前教育助学金下达,这些人可以领…

大姐姐 发表于 2019-2-3 15:05:1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福建
6911 1

请登录查看大图。42+万用户选择下载看福清App享受全功能!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

x
近日,福清市教育局下达2018年秋季学期学前教育助学金,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幼儿接受学前教育。资助范围为经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公办幼儿园(小学附设园、班和特殊教育学校学前班)及取得办园许可证的民办幼儿园,不包括托儿所、亲子园等早期教育机构。资助对象分为两类,第一类: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幼儿、低保家庭(含特困人员)幼儿、孤儿或残疾幼儿、烈士子女或优抚家庭子女;第二类:其它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学前教育政府助学金主要用于幼儿在园期间的保教费及伙食费补助,补助标准为第一类幼儿每生每年2000元,第二类幼儿每生每年1000元。
20181120092053_35300.jpg
按照“福建省学生资助管理系统”中2018年秋季学期学前资助助学金汇总,本次下达2018年秋季学期学前教育助学金8.4万元,其中省级补助资金7.58万元、本级配套资金0.82万元。
福清市教育局要求各园应严格按照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学前教育资助工作的通知》(闽财教〔2014〕26号)文件和福建省教育厅、中共福建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民政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福建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做好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精准资助工作的通知》(闽教财〔2016〕47号)文件规定,学前教育资助工作实行园长负责制,要大力开展学前教育资助政策宣传,做好幼儿园、受助幼儿基础信息录入和动态管理工作,确保受助幼儿信息真实、可靠,并与“学前教育信息管理系统”数据保持一致。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及时足额将补助资金发放给受助幼儿家长或监护人。对于挤占挪用资助资金、虚报幼儿人数骗取补助资金等违规行为,将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和《福建省财政监督条例》有关规定,对相关单位和个人进行处罚处理。
附件1:2018年秋季学期学前教育助学金安排
附件2:2018年秋季学期学前教育受助幼儿花名册
20181120092116_96240.jpg

20181120092142_47800.jpg
看福清——服务全球福清人!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全部回复(1)
悠悠子寒 | 来自重庆
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幼儿接受学前教育
回复 收起回复
B Color Smilies
还可输入 个字符
2023-6-29 15:43:16 来自手机
看福清——服务全球福清人!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

手机访问|手机App|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关于我们

© 2024 FQLOOK.cn|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福清市互联网示范企业|福清市IP访问量前三企业

闽工商网备第350181100079485号|闽B2-20190853|闽公网安备35018102000007号 |闽ICP备07503243号

侵权举报:本页面所涉内容为用户发表并上传,相应的法律责任由用户自行承担;本网站仅提供存储服务;如存在侵权问题,请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删除!举报电话:0591-39010577(转8号按键)

GMT+8, 2024-4-27 04:33 , Processed in 0.062347 second(s), 15 queries , MemCache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