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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清市镜洋镇下施村2016年市级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施工)

招投标小专家 发表于 2019-1-30 18:23:3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内蒙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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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邀请书

致:注册地为福清市行政区域内且满足资质要求的施工企业

招标项目编号:闽联审榕招[2018]100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清市镜洋镇下施村2016年市级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施工) 已由福清市国土资源局 融国土资[2018]1242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清市镜洋镇下施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源 财政专项补助 ,招标人为福清市镜洋镇下施村民委员会,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 公开 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福清市镜洋镇下施村

2.2. 工程建设规模:建设项目规模1052.71亩,预计新增耕地27.75亩,项目总投资3472952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水利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福清市镜洋镇下施村2016年市级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的施工,包括土地平整、灌溉与排水、田间道路、农田防护、土壤改良和其他工程等(具体以招标人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图纸为依据)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单项合同额2500万元以下的市政综合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2604664元(工程施工费);发包价为2396291元(下浮率K=8%)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180 个日历天,定额工期 /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2.7.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设计要求并达到《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规程》、《福建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暂行办法》以及国家现行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部门核发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临时注册),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备注:依据建市施函[2017]24号文规定: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若为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的应满足以下要求,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2017年9月15日前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延续注册到期的人员,应于2017年8月31日前提出再次延续注册申请;2017年9月16日后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延续注册到期的人员,应在延续注册有效期届满30日前提出再次延续注册申请。依据闽建许[2015]274号文规定:若为一级建造师,投标人因办理相关注册业务无法提供注册证书原件的,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服务中心出具的《福建省建设类执业资格注册证书有效性证明》,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个;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时,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没有因违法违规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或限制本招标项目的投标;(2)投标时,投标人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3)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4)投标人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为福清市行政区域内注册设立的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 不要求 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不采用电子招投标。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 11 月 26 日至2018年 11 月30 日到福清市建设工程交易网(网址:www.fqztb.com),采用匿名方式投标报名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费用400元,售后不退。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无需提供任何证件,也无需签字登记。投标人需要购买招标工程施工图纸的,可提前三天向招标人提出申请。图纸售价不高于《福建省物价局转发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闽价[2002]服610号)规定的价格。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51000元整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应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②或按榕建招[2013]38号文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如果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不足时,不足的部分按本条款①的方式补足;③或按照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有关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④或银行保函形式。

注:按方式①,投标人应在汇款凭证上完整注明“闽联审榕招[2018]100号”,并告知银行应将项目招标编号进行相关录入,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完整注明项目招标编号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登录福清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www.fqztb.com)进行投标报名后交易平台将会按项目为每一投标人随机生成与其对应的投标保证金虚拟子帐号。投标人应通过投标保证金业务系统将投标保证金汇入其虚拟子帐号。投标人可以使用交易平台查询投标保证金的缴交及到账情况,同时按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交相关材料。

7、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 12 11 93000秒。

提交地点: 福清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应当持法定代表人的资格证明书或营业执照(或授权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购买招标文件凭据原件(将支付宝订单号打出,一个订单号仅允许一家投标单位投标,所有重复的订单号按否决投标处理)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上述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投标邀请书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和福清市建设工程交易网(www.fqztb.com)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清市镜洋镇下施村民委员会
   
地址:福清市镜洋镇下施村
    电话: 0591- 85325716
   
联系人:吴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鼓屏路192号山海大厦北面10层,邮编:350003

电话:0591-87819706,传真:0591-83577680

联系人:李工、小胡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福清市国土资源局

地址:福建省福清市清昌大道9号

电话:0591-85168527

 

交易场所名称:福清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福清市福人路行政服务中心二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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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 闽联审榕招[2018]100号

本招标项目福清市镜洋镇下施村2016年市级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施工) 201812119:30时在福清市福人路行政服务中心二楼,福清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开标,已由评标委员会评审完毕,现将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1、招标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福清市镜洋镇下施村2016年市级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施工)

招 标 人:福清市镜洋镇下施村民委员会

建设规模:人民币3472952元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2、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3、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被确定为无效标、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

序号

投标人名称

评审

结果

原因

依据及理由

1

福建省鸿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否决投标

投标文件加盖的单位公章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不一致。

未完整提供招标文件第8章 “资格文件格式”所规定的全部资格文件以及未按规定盖章;

 

 4、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 2018 12 12 日至 2018 12 17 日。

    5、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的原因、依据和修正结果

投标人名称

评审结果

原因

备注

/

/

/

/

6、中标候选人及其投标文件相关内容

第一中标候选人单位全称为福建省弘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标价2396291元(发包价,下浮率K=8%);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陈友琼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80个日历天;质量要求:符合设计要求并达到《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规程》、《福建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暂行办法》以及国家现行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第二中标候选人单位全称为福建省仟融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标价2396291元(发包价,下浮率K=8%);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黄尊胜;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80个日历天;质量要求:符合设计要求并达到《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规程》、《福建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暂行办法》以及国家现行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第三中标候选人单位全称为福建工力建设有限公司中标价2396291元 (发包价,下浮率K=8%);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郑彪;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80个日历天;质量要求:符合设计要求并达到《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规程》、《福建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暂行办法》以及国家现行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清市镜洋镇下施村民委员会
   
地址:福清市镜洋镇下施村
    电话:0591-85325716
   
联系人:吴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鼓屏路192号山海大厦北面10层,邮编:350003

电话:0591-87819706,传真:0591-83577680

联系人:李工、小胡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提出。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福清市国土资源局

地址:福建省福清市清昌大道9号

    电话:0591-85168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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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结果公示

招标编号: 闽联审榕招[2018]100号

本招标项目福清市镜洋镇下施村2016年市级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施工) 201812119:30时在福清市福人路行政服务中心二楼,福清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开标,已由评标委员会评审完毕,现将中标结果公示如下:

1、招标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福清市镜洋镇下施村2016年市级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施工)

招 标 人:福清市镜洋镇下施村民委员会

建设规模:人民币3472952元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2、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及评标办法

招标人评委:    /   

专家评委:  汪天辉、丁虹、卓丹 

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3、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 2018 12 18 日至 2018 12 28 日。

4、中标人及其投标文件相关内容

招标人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福建省弘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为本项目的中标人,中标价2396291元 (发包价,下浮率K=8%),现予以公示。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清市镜洋镇下施村民委员会
   
地址:福清市镜洋镇下施村
    电话:0591-85325716 
    
联系人:吴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鼓屏路192号山海大厦北面10层,邮编:350003

电话:0591-87819706,传真:0591-83577680

联系人:李工、小胡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福清市国土资源局

地址:福建省福清市清昌大道9号

电话:0591-85168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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