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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一批党员干部被查处……

高山羊叔叔 发表于 2018-9-28 19:28: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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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清市政协原副主席陈永青多次违规收受礼品问题。陈永青在担任永泰县政协副主席、福清市政协副主席期间,先后多次违规收受私营企业主林某送的礼品。其中,2015年春节收受2瓶高档酒、5条高档烟;2016年春节收受2瓶高档酒、5条高档烟;2016年端午节收受2瓶高档酒等礼品;2016年中秋节收受虫草、燕窝等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此外,陈永青还存在违规参加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反廉洁纪律等问题。陈永青受到行政撤职处分,降为主任科员。
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消费者投诉举报指挥中心主任陈全违规收受购物卡问题。2017年的春节、“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以及中秋节前,陈全分三次收受某公司售后服务部经理辛某送的超市购物卡,价值0.3万元。陈全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福州市公安局仓山分局治安管理大队民警张淼违规收受购物卡问题。2017年中秋节、2018年春节前,为感谢张淼出警调解某房地产在建项目施工现场纠纷问题,该项目现场施工负责人程某某送给张淼3张超市购物卡,价值0.3万元。福州市公安局党委给予张淼党内警告处分。
连江县第五中学副校长陈祖强、总务处主任杨永、总务处副主任林武顶风违规收受礼品、购物卡问题。在该校教学综合楼和图书办公楼建设期间,陈祖强、杨永、林武利用负责、分管项目进度款拨付、项目现场监管等职便,于2016年中秋节、2017年春节、2017年中秋节、2018年春节期间,分别收受施工方邢某某送的礼品、购物卡。其中,陈祖强收受4瓶高档酒及2张超市购物卡;杨永收受4瓶高档酒及7张超市购物卡;林武收受4瓶高档酒及2张超市购物卡。连江县纪委给予杨永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陈祖强、林武党内警告处分。
罗源县国土资源监察大队大队长陈少芬连续四年违规收受礼品问题。2012年至2015年每年春节、中秋节,陈少芬均违规收受其管辖的矿山企业主李某、李某某所送的高档香烟共计28条,价值1.86万元。罗源县纪委给予陈少芬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福清市公安局原党委委员、音西派出所所长姚世平违规收受礼品并违规接受宴请问题。2013年2月至2016年9月,姚世平在担任福清市公安局高山派出所所长、音西派出所所长期间,先后收受他人送的价值3000元超市购物卡和价值约5000元的高档烟酒。2016年5月,姚世平、林风(另案处理)等人在不对外经营用餐业务的音西街道福塘路某茶店以“一桌餐”形式吃饭消费,并由林风买单。此外,姚世平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姚世平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追缴涉案违纪款。    福清市公安局森林分局原刑警队长陈金胜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出资的旅游问题。2013年7月至2015年9月,陈金胜在担任市公安局森林分局刑警队队长期间,前后四次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林德发的邀请,由林德发出资,分别前往台湾、云南、恩施、北京等地游玩。此外,陈金胜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陈金胜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并追缴涉案违纪款。
福清市东瀚镇侨联副主席任祖义公车私用问题。2017年9月至12月期间,任祖义先后六次私驾该公车接送亲属、朋友办私事,并将公车私用产生的费用在镇侨联报销。任祖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追缴公车私用产生的费用。  
翔安区动物卫生监督所所长蔡伟强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宴请问题。2016年7月,翔安区动物卫生监督所所长蔡伟强及区动卫所工作人员接受管理对象翔安区动物产品质量安全促进会的宴请,之后每人收受区促进会送予的价值350元漆线雕纪念品;2017年1月,蔡伟强及区动卫所工作人员又接受管理对象区促进会宴请,之后每人又收受区促进会送予礼品。2018年6月,蔡伟强受到记过处分,收缴违纪所得。  
鲤城区新鲤对外加工服务有限公司(国有控股企业)经理陈贻辉公车私用问题。2017年9月至10月期间,陈贻辉多次周末驾驶公车到清源山休闲娱乐,且国庆节假日期间驾驶公车载家人朋友前往三明、南平等地游玩,累计产生费用共计1117.87元。此外,陈贻辉还涉及其他违纪问题。2018年5月,陈贻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退还违规使用公车产生的费用。


永春县市政园林管理局副局长、自来水公司原经理林贵节违规收受购物卡问题。2015年、2016年春节期间,林贵节多次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赠送的购物卡,价值共计4000元。2018年5月,林贵节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被收缴违纪所得。


德化县鹤仙山殡仪馆经理连文凯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6年1月至10月期间,连文凯违规审批发放中秋、国庆等节假日的节日费和加班补贴等,共计150396元,其本人累计领取4200元,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2018年6月,连文凯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已退还。  


延平区林业局南山林业站副站长黄善灿违规操办儿子周岁宴借机敛财问题。2018年5月13日,黄善灿在延平区南山镇某酒店为其子操办周岁宴,违规邀请6名管理服务对象参加宴席,并收受礼品、礼金1800元。2018年6月,黄善灿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被责令退回违规收取的礼品、礼金。


建瓯市农业局原局长冯奇贞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14年、2015年春节期间,建瓯市农业局原局长冯奇贞违规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共计1万元。同时,冯奇贞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18年4月、7月,冯奇贞分别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被收缴违纪所得,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顺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副主任涂勇斌借公务差旅之机公款旅游问题。2017年6月9日至15日,涂勇斌在参加青岛举办的专题培训班期间,私自到北京旅游,并虚开培训住宿费发票共计2589元在单位报支。同时,涂勇斌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8年6月,涂勇斌受到行政撤职处分,违纪款被收缴。


松溪县茶平乡规划建设管理站站长程松青违规公款吃喝问题。2016年8月至2017年12月,松溪县茶平乡规划建设站存在公务接待中陪餐人数超标22次、超标准接待40笔、多次违规提供酒水以及将接待费用拆分处理等问题。2018年6月,程松青受到政务警告处分,并被责令退赔有关费用。


建阳区森林资源资产评估事务所主任陈足平私车公养问题。2016年5月至2017年12月,陈足平在担任区森林资源资产评估事务所主任期间,利用保管本单位公车加油卡的便利,使用该加油卡多次为非公务车辆支付加油费用共计557.19元。2018年6月,区林业局机关委员会给予陈足平党内警告处分,并责令退缴相关违纪款项。


建阳区回龙乡企业站站长林杏元违规公款吃喝问题。2014年11月至2017年8月,林杏元在担任回龙乡企业站站长期间,以“到企业检查”“下村调解纠纷”为名,违规安排相关人员用餐11次共计3725元。2018年8月,回龙乡人民政府给予林杏元行政警告处分,并责令退缴相关违纪款项。   


龙岩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开发区大队协管员邱志敏私车公养问题。2013年10月至2016年8月,邱志敏作为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综合科驾驶员,先后115次违规使用公务加油卡和以现金加油的方式,为其本人及其朋友的私车加油,共计26787.8元。2018年8月,邱志敏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退缴违纪款项。


新罗区地产公司经理、土地收储中心主任林勇军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3年7月至2017年12月,林勇军在担任新罗区地产公司经理期间,未按员工实际下乡情况违规向该公司全体员工超额发放下乡补贴24150元,违规向该公司6名事业编制干部发放加班补贴160500元,以上共计184650元。2018年6月,林勇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相关人员退缴违纪款项。


连城县连发城市建设有限公司负责人黄建阳违规公车私用问题。2016年3月至2018年4月,黄建阳在担任连发城市建设有限公司负责人期间,多次违规安排单位公车接送其到文亨镇文陂村等地办理私事、在城区参加非公务活动。2018年6月,黄建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退缴违纪款项。


长汀县公安局南山森林派出所原副教导员王文清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及收受礼品问题。2017年7月,王文清在办案过程中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并收受其所送的一箱高档白酒(价值约8000元)。2018年4月,王文清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2018年6月,被免去南山森林派出所副教导员职务。


永定区客家土楼水利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综合科科员吴初华违规公款吃喝问题。2015年2月至2016年5月,吴初华在担任永定区客家土楼水利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综合科科员期间,在负责公务接待过程中违反公务接待管理规定,4次违规午餐饮酒,接待费共计3003元,其行为违反了《永定县正风肃纪“六不准、六严禁”规定》中关于严禁工作期间午间饮酒的有关规定。2018年8月14日,吴初华主动将违纪款3003元退缴至财政账户。2018年8月17日,吴初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永定区上湖中学教师赖培荣违规兼职和私车公养问题。2014年2月至2015年8月,赖培荣在担任上湖中学教师期间,违规在永定区地震办兼职担任驾驶员,违规领取报酬38800元。其还利用职便,多次违规使用永定区地震办公车加油卡给私人汽车加油,加油费共计4301.07元。2018年8月,赖培荣主动将违纪所得款退缴至财政账户。2018年8月17日,赖培荣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武平县农业局原副局长邱远盛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13年至2017年间,邱远盛先后多次收受管理服务对象购物卡、加油卡、高档烟酒等礼品礼金,折计5.3万元。2018年5月,武平县纪委监委给予邱远盛行政撤职处分,按科员职务层次安排工作,并收缴违纪所得。


武平县水利局原党组书记、局长赖新春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13年至2018年每年春节期间,赖新春违规收受下属及管理对象礼金和高档烟酒礼品,折计2.31万元。此外,赖新春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行为。2018年6月,武平县纪委监委给予赖新春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收缴违纪违法所得;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上杭县旧县片区烟区水源工程建设指挥部办公室违规接待问题。2016年9月至2017年9月,曾育金在担任上杭县旧县片区烟区水源工程建设指挥部办公室主任期间,该办违规接待32次,违规接待金额共计23151元,曾育金对此负有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2018年7月25日,上杭县纪委给予曾育金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责令其退缴违规接待费用。


上杭县委政法委驾驶员詹森庆违规私车公养问题。2014年11月至2017年11月,詹森庆在担任上杭县委政法委驾驶员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使用其保管的县政法委的公车加油卡为其个人使用的汽车和摩托车加油共19次,金额共计1134.71元。2018年7月25日,上杭县委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给予詹森庆党内警告处分。


秀屿区市场管理中心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4年至2015年间,秀屿区市场管理中心违规向本单位及下属单位人员发放绩效、精神文明等奖金6万多元。对此,时任秀屿区市场管理中心主任关丹烽、办公室负责人黄国良、会计李小韧负有责任。关丹烽受到记过处分、黄国良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李小韧受到警告处分。


莆田市公安局巡特警支队副支队长吴东华违规使用警车问题。2018年以来,吴东华多次在双休日、节假日值班期间私驾警车办理私事。此外,吴东华还有其他违规使用警车问题。吴东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秀屿区东峤镇峤江社区时任包片片长李龙章等人违规接受监管服务对象宴请问题。2017年8月,东峤镇干部李龙章和时任镇社会事务办主任许文顺、科技站站长林文新、国土资源所所长李石基、峤江社区党支部副书记林金杯、峤江社区党支部委员许金陈等人违规接受峤江社区居民林某雄举办的烟酒商行开业宴请,造成不良影响。2018年5月,东峤镇纪委分别给予李龙章、许文顺、林文新、林金杯、许金陈党内警告处分;李石基违纪问题线索移交有关机关处理。


秀屿区第二实验小学原校长唐健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15年至2018年期间,唐健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学生入学、工程款支付、职称评定等方面违规为他人给予关照,并从中收受礼金、烟酒、购物卡等财物共计17552元。此外,唐健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8年8月,秀屿区纪委监委给予唐健开除党籍、政务撤职处分。


梅列区教育局计财审计股原副股长陈辉泉违规收受礼金等问题。经查,陈辉泉于2015年至2018年春节前后,连续4年收受工程项目承建人所送的购物卡共计人民币4000元;2017年7月,陈辉泉借其子满月名义宴请该区教育系统工程项目承建人,共计收受礼金人民币10500元。此外,陈辉泉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18年5月,梅列区纪委监委给予陈辉泉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追缴违纪款项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建宁县中央苏区反“围剿”纪念馆原馆长曹建新公车私用问题。经查,2018年1月至2018年2月间,曹建新先后9次驾驶纪念馆公务车前往拜访朋友、休闲喝茶等。2018年5月,建宁县纪委给予曹建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责令退赔公车私用产生的费用。


大田县劳务派遣公司经理陈有庚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经查,2015年1月至2017年1月间,大田县劳务派遣公司以“业务考核奖”“先进工作者”等名义违规发放奖金共计30700元,陈有庚本人领取13350元。此外,陈有庚还存在超标准领取2015、2016年度公休未休和年终绩效奖金共计6450.91元。2018年3月,大田县政府直属部门纪委给予陈有庚党内警告处分,并追缴违纪款项。


明溪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原局长汤新生违规公款旅游等问题。2013年12月6日至12月8日间,汤新生以走访、慰问单位新招录同事的家属为由,组织并参与前往周边等地游玩,并公款报销旅游费用共计2643元;2015年5月至2016年2月间,汤新生使用单位公车加油卡为其个人的汽车加油共计4147.32元;此外,汤新生还存在其他违法行为。2018年7月,汤新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霞浦县松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3年3月,松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原主任谢立秋主持召开班子会议,研究决定每月给参与居民健康档案建档的中心工作人员(含临时聘用人员)每人发放通讯补贴和交通补贴。从2013年9月至2014年12月,该中心先后四次使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违规向建档人员发放通讯、交通补贴共计258600元,其中谢立秋本人领取3700元,连同其他问题,2018年7月,县纪委给予谢立秋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收缴违纪款。


霞浦县第二自来水厂违规公务接待问题。2014年1月5日,县第二自来水厂厂长黄兴安排厂办公室主任缪某接待福州客人到嵛山岛游玩,当天上午,缪某雇船将福州客人一行7人送到嵛山岛。此次游玩花费雇船费、景区门票、观光车费用及餐费等共计2556元,由缪某先行垫付后,经黄兴同意,在县第二自来水厂账户报销。连同其他问题,2018年6月,县纪委给予黄兴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收缴违纪款2556元。


霞浦县牙城镇民政办主任、敬老院负责人王纯盛违规公款接待及送礼问题。2013年至2016年间,牙城镇敬老院共违规开支敬老院搬迁庆典酒席费用2426元、镇民政办接待费7276元、购买赠送海鲜礼品2669元、购买香烟费用1550元、购买烟花鞭炮费用1130元等共计15051元,上述费用均由王纯盛经手开支,在牙城镇敬老院账上报销。连同其他问题,2018年8月,县纪委给予王纯盛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霞浦县溪南镇西安村原党支部书记林玉奇违规发放纪念品问题。2013年7月,林玉奇组织召开“七一”党支部会议,向参会的30名人员发放蚕丝被每人一套,每套136元,共计4080元。2014年、2015年,西安村召开“七一”党员会议,以现金形式发放补助共计8200元。以上三次违规发放纪念品或补助均由林玉奇个人决定,并经原村民主任郭某梅商量同意。2018年8月,溪南镇纪委给予林玉奇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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