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热线:0591-39010577 / 85236228
快捷导航
  • 0

疯传朋友圈的“车辆违章拍不清驾驶人不扣分”,是真的吗?

高山羊叔叔 发表于 2018-9-23 12:28:1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福建
3133 0

请登录查看大图。42+万用户选择下载看福清App享受全功能!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

x
今天上午
朋友圈流传一则消息引发市民广泛关注
该消息称:
“今天开始,车辆交通违法照片无法确认驾驶员的,不记分处理,不记分要由于车主来处理”。随后,海都记者向警方确认该消息,有相关人士回应,该消息属实,今天上午开始,该举措已在市区各交通大队窗口实施。

xleanpindz04105.jpg

xleanpindz04105.jpg


网络上流传的文件

otlbys4avjh4106.jpg

otlbys4avjh4106.jpg


网络上流传的文件
根据市民和网友提供的一则文件照片显示,该消息的源头是一个警方文件,文件内容为“对交通技术监控证据图片未记录到机动车驾驶人图像的,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询问机动车所有人(所有人为单位的,询问机动车管理人)、审核违法事实和证据等,依法对机动车所有人或管理人实施处罚,不予记分。对交通技术监控证据图片记录到的机动车驾驶人图像,经两位民警共同审核属于不清晰或不完整的,参照未记录到机动车驾驶人图片调查程序办理。对交通技术监控证据图片记录到清晰完整的机动车驾驶人图像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对机动车驾驶人实施处罚并记分”。
随后,海都记者向警方求证,有关人士回应,该消息属实,也就是说,今后,针对监控抓拍的交通违法,照片中未含或者未能清晰记录到当事司机的,这条交通违法将不扣分,罚款则由车辆所有人或者管理人缴纳。
辟谣

2y5xfbkj2ek4107.jpg

2y5xfbkj2ek4107.jpg


在网络上,还有一则消息,其称“市交警支队搞活动,6月12日-17日(即周一至周六)前往市便民服务中心处理机动车违章不扣分!友情提示:须车主本人处理,高清除外”。
对此,警方人士回应,该消息为假消息!警方不存在所谓“搞活动”说法,新规实施范围是全省,包含市区交通违法和高速交通违法;目前福州市区的交通大队已经实施这条新规,而派出所窗口也即将实施该新规。
12>
看福清——服务全球福清人!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全部回复(0)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

手机访问|手机App|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关于我们

© 2024 FQLOOK.cn|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福清市互联网示范企业|福清市IP访问量前三企业

闽工商网备第350181100079485号|闽B2-20190853|闽公网安备35018102000007号 |闽ICP备07503243号

侵权举报:本页面所涉内容为用户发表并上传,相应的法律责任由用户自行承担;本网站仅提供存储服务;如存在侵权问题,请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删除!举报电话:0591-39010577(转8号按键)

GMT+8, 2024-5-16 15:21 , Processed in 0.081865 second(s), 17 queries , MemCache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