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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6月5号起严查城区非机动车!

紫菜饼表妹 发表于 2018-9-25 09:27:3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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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清公安交警将开展城区非机动车交通秩序专项整治行动
为进一步加强福清城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按照福清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陈奋翔的指示要求和交警大队负责人王命建的工作部署,从2018年6月5日起福清公安交警将严查城区非机动车(电动自行车、电动三轮车)不按道行驶、逆行、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民警们将加大骑警巡查力度,沿街巡控,全面提升专项整治行动效果和警示效用。
专项行动重点整治路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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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行动重点整治路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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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机动车不按规定车道行使的处罚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36条:“根据道路条件和通行需要,道路划分为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实行分道通行。没有划分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机动车在道路中间通行,非机动车和行人在道路两侧通行。”
第57条:“驾驶非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应当遵守有关交通安全的规定。非机动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
第89条:“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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