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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清环卫工遭遇车祸,酒驾肇事者“没钱赔”!

扁肉姐姐 发表于 2018-9-25 07:34:2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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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清的杨老伯家庭条件一般,儿子儿媳月收入加起来也就五六千块钱,孙子明年考大学,孙女还在读小学,为了减轻点经济压力,年近七旬的杨老伯在一家保洁公司找了份环卫工的工作。3月12日晚上十点钟左右,杨老伯正准备将路旁的垃圾运到环卫车上,却被一辆迎面开来的摩托车撞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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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省人事的杨老伯被紧急送往医院抢救,至今依然躺在危重病室,无法自主呼吸,一直处于病危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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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老伯家人告诉记者,现在杨老伯的医疗费已经快八万了,而保洁公司相关人员在支付了三万元后就再也联系不上,肇事摩托车司机虽然已经被关进了拘留所,但却没钱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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俞律师认为,要解决杨老伯的医疗费问题,首先要确定杨老伯和这家保洁公司的劳务关系,以及公司是否为其投保了人身意外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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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老伯家人说,关于上班的问题,工友可以帮忙作证,至于买没买保险,自己就不清楚了,对此,俞律师觉得,如果公司有买保险,员工之间应该是差不多的,向其他工友一问便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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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名公司负责人表示,自己并非推脱责任,只是觉得出事后,杨家人情绪比较激动,今天他主动来到医院,就是为了协商善后问题。公司负责人同时承认,杨老伯确实是他们公司的员工,公司为每一位员工都投保了保险。但接下来的时间里,双方对责任如何分摊,后续如何理赔并没能达成一致意见。
俞律师提议,鉴于第三方(肇事者)目前暂无履行能力,且交警的事故责任认定书还没有出来,考虑到杨老伯的病情,家属可以向交警部门申请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同时建议保洁公司可再垫付一些。
1 杨老伯是在工作时间遭遇车祸,这能否认定为“工伤”?在交警的事故责任认定书出来之前,伤者的这笔“救命钱”应该由谁来出?
1、杨老伯能否认定为“工伤”的问题:
是否可以认定为工伤,需要考虑几个因素,首先,劳动者需要是用人单位的职工,即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另外,需要满足《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规定的应当认定为工伤的7种情形之一。
具体到本案中,杨老伯遭遇的事故前述的三原则: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因工作原因是相符合的,但是否构成工伤最终的认定机构为劳动部门。
2、杨老伯的这笔“救命钱”应该由谁出?
如果杨老伯被认定为工伤,那么医疗费由肇事者作为首要支付人,肇事者无能力支付的,由保洁公司或工伤保险基金进行赔付,之后向肇事者追偿,最终还是由肇事者承担。如果杨老伯未被认定为工伤,那么就要按人身损害的赔偿原则来处理,杨老伯可以向肇事者主张,也可向保洁公司主张,无过错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有过错一方追偿。
2公司负责人说有给杨老伯买保险,但却没有具体透露是什么险种、能理赔多少,伤者家属该如何维权?杨老伯后续的补偿问题,家属可以怎么做?
1、关于保险的问题:保洁公司负责人说有给杨老伯买某保险,但具体险种及赔付额度没有讲明,杨老伯的家属可以拿着杨老伯的证件前往保险公司要求保险公司告知投保的险种以及赔付额。
2、关于杨老伯后续的赔偿:这牵涉到责任竞合时双重赔偿问题,如果被认定为工伤,则杨老伯可以同时主张工伤赔偿和人身损害赔偿,当然,其中医疗费等填补性质的费用只能主张一次。如果杨老伯与保洁公司不属于劳动关系而属于劳务关系,则存在雇主责任与第三人侵权责任竞合,杨老伯既可以要求肇事者承担侵权责任,也可以要求保洁公司承担赔偿责任,之后承担责任的一方可以向有过错方追偿。关于赔偿数额杨老伯可以和肇事者或保洁公司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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