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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获取5万余条个人信息!福清一房产中介人员被判刑

 
小帮 发表于 2026-3-9 09:23:1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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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个人信息安全不容侵犯

然而

福清某置业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林某

为获取商业利益

竟无视法律红线

非法获取、提供大量公民个人信息

用于房产中介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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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福清法院对这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依法宣判,林某因自身违法行为付出了相应的法律代价。

林某经营其名下福清某置业有限公司期间,通过向他人购买、收受的方式获取大量公民个人信息,并将这些信息存储于U盘内,交由公司员工用于房产中介相关业务拓展。经对该U盘内的电子数据进行提取、去重及细致核查后确认,其中包含姓名、联系电话、楼栋详细地址等核心公民个人信息,总计达5万余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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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清法院审理认为

被告人林某违反国家有关规定,非法获取、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数量达5万余条,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综合考量被告人的犯罪事实、犯罪性质、情节以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判决被告人林某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三万元。




法官提醒

公民个人信息受法律严格保护,非法获取、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不仅直接侵犯公民的隐私权、信息安全权,还可能滋生电信网络诈骗、敲诈勒索等下游违法犯罪,严重扰乱社会管理秩序和群众财产安全。

当前,部分行业从业人员存在认知误区,错误地将买卖、共享客户信息视为“行业潜规则”,认为在商业活动中互相分享客户信息无需征得被收集者同意,甚至将其当作开拓市场、提升业绩的“捷径”。

然而未经公民本人许可,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一旦达到法定情节,即构成刑事犯罪,必将受到法律的严厉惩处。广大市场主体及从业人员应引以为戒,坚守法律底线,依法规范自身经营行为,共同守护公民个人信息安全。

记者 林春长 通讯员 陈宇丹 林怡佳
新媒体编辑 徐强
监制 兰超 邱泉盛


福州晚报新媒体出品,转载请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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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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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严惩犯罪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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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厉打击违法犯罪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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