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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发布司法拍卖公告 将于6月16日至6月17日 在京东法拍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
本次拍卖涉及两个标的 包含鼓楼区阳光城三期 1#、2#楼连接体1-4层共计11个店面 建筑总面积10155.2㎡ 总起拍价14292.31万元
该拍卖标的物共计8个店面,包括1层07店面(996.89㎡)、1层08商场(74.97㎡)、2层01商场(145.78㎡)、2层02店面(2730.16㎡)、2层03商场(151.84㎡)、3层02商场(2730.16㎡)、3层03商场(151.84㎡),建筑总面积7127.42㎡。
该标的未腾空,当前1层08店面承租给万佳超市(已搬离);一层07店面,2层01、02、03店面,3层02、03店面承租给乐天泉(福州)健康管理有限公司(同时占用部分08店面);3层01店面承租给福建优视教育咨询有限公司。
因上述房产存在相互打通的情况,本次拍卖为合并拍卖。被执行人及其他承租人承诺在拍卖成交之日起30日内腾空搬离上述房产,具体交房时间以法院通知为准。 该拍卖标的物共计3个店面,其中4层01商场(145.78㎡)、4层02商场(2730.16㎡)、4层03商场(151.84㎡),建筑总面积3027.78㎡。
该标的未腾空,当前4层01店面承租给福州市鼓楼区星八八艺术培训学校有限公司(同时占用部分02店面);4层02店面分别承租给福州儒童文化产业有限公司及福州鼓楼优一教育培训中心;4层03店面承租给福州市鼓楼区捌零捌台球室(同时占用部分02店面)。
因上述房产存在相互打通的情况,本次拍卖为合并拍卖。被执行人及其他承租人承诺在拍卖成交之日起30日内腾空搬离上述房产,具体交房时间以法院通知为准。
上述标的所有人为福建阳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资料显示,2024年7月19日,福建阳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被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案号为(2024)闽0102执恢1365号,执行标的为人民币9424.79万元。
福建阳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1994年12月29日,注册资本为12亿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潘贵平。
今年2月20日,阳光城集团对外发布《关于逾期债务、累计诉讼等进展情况的公告》。受宏观经济环境、行业环境、融资环境叠加多轮影响,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流动性出现阶段性紧张。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到期未支付的债务(包含金融机构借款、合作方款项等)本金合计金额641.71亿元。公开市场方面,境外公开市场债券未按期支付本金累计22.44亿美元,境内公开市场债券未按期支付本金累计164.63亿元。
阳光城表示,公司为化解债务风险,正全力协调各方积极筹措资金,商讨多种方式解决相关问题。同时,公司将在地方政府和金融监管机构的大力支持、积极协调下,制定短中长期综合化解方案,积极解决当前问题。 蓝房网综合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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