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热线:0591-39010577 / 85236228
快捷导航
  • 4

禁止摊派网络投票等!教育局刚刚发布!

大姐姐 发表于 2024-8-5 09:04:0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福建
765 0

请登录查看大图。42+万用户选择下载看福清App享受全功能!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

x

禁止强制给中小学校、教师


摊派下达指令性任务!
禁止强制安排师生

参与征文、论文评比、演讲比赛!

禁止硬性要求师生家长

关注与教育教学无关的微信公众号

网络投票、点赞答题!

……

8月3日

福州市教育局发布

福州市中小学

社会事务进校园准入工作标准

以及福州市2024年

社会事务进校园白名单


090402ebj5jbquzrjkm5y1.png

全文如下

为贯彻落实中央教育工作领导小组部署精神以及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持续推进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的工作方案》(厅字〔2024〕16号),深化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进一步营造教育教学良好环境的若干意见》(厅字〔2019〕54号),结合省纪委监委2024年“点题整治”以及省教育厅办公室印发的《关于整治社会事务加重中小学师生负担问题营造良好教育教学环境的工作方案》(闽教综〔2024〕8号)工作要求,7月31日,中共福州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制订《福州市中小学社会事务进校园准入工作标准》《福州市2024年社会事务进校园白名单》,并下发有关通知请各级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一起来看——


福州市中小学社会事务进校园
准入工作标准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进一步营造教育教学良好环境的若干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持续推进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的工作方案》《中央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关于开展规范社会事务进校园为中小学教师减负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为营造良好教学环境,落实“规范社会事务进校园为中小学教师减负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减少教师非教育教学负担,营造良好教育教学氛围,特制定本标准。


一、社会事务进校园准入标准

(一)可进校园的社会事务


以下社会事务,根据相关规定,可以通过适当方式进入校园:

1.法律法规或者中共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相关文件中有明确规定的项目;

2.教育部、省教育厅部署安排的活动;

3.省教育厅白名单规定可以开展的社会事务;

4.市教育局白名单规定可以开展的社会事务;

5.各级党委和政府统一部署的维护稳定、扫黑除恶、防灾减灾、消防安全、禁毒防艾等重要专项工作,确需中小学教师参与的可进入学校,原则上每学年不超过2次;

6.各级党委和政府统一部署开展的文明、卫生、绿色、宜居、旅游等城市创优评先活动,包含涉及中小学校事项且不影响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可进入校园,原则上每学年不超过1次;


(二)学校可自主开展的活动


学校结合自身教育教学需求,自主邀请有关部门到学校开展与教育教学相关的活动,不纳入白名单管理范围。


(三)禁止进校园的社会事项


存在以下情形的社会事务,禁止进入校园:

1.强制给中小学校、教师摊派下达指令性任务、开展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活动和工作(如庆典、招商、拆迁等);

2.强制安排中小学校、教师和学生参与各类征文、论文评比、案例评选、宣传稿件报送、演讲比赛、座谈研讨、征求意见、学习交流等活动;

3.硬性要求中小学教师、学生和学生家长关注与教育教学无关的微信公众号或通过网络投票、点赞、答题、知识竞赛、推广宣传等方式开展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活动;

4.安排学校停课出人出场地或者借用学校场地举办招商、庆典等活动;

5.以营利为目的或存在商业夹带的商业活动、商业广告或借机收费的活动;

6.其他不利于师生身心健康、加重教师负担的活动。



二、进校园社会事务申报流程

市、县(市)区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对规范社会事务进校园工作的统筹协调,严控社会事务进校园总量,明确活动开展依据、活动内容、开展形式、实施范围、时间和场地、验收方式,具体审批报备程序为:事项开展部门提出申请——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初审——同级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报上级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备案。对不设领导小组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报请同级党委审核后,报上级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备案。


市级相关事项开展部门于每年12月向市教育局申报次年的进校园事务,市教育局汇总申报材料后进行集中认定,同时按照有关程序公布认定的次年进校园活动“白名单”。各县(市)区要参照市级做法,分级建立白名单并向社会公布,每学期严格按照公布的白名单开展活动。



三、进校园社会事务申报内容

事项开展部门提交审核的社会事务进校园申报材料应包括以下内容。


1.活动主题和意义。进校园活动必须符合教育规律,申报时阐明活动的主题和意义,坚守进校园活动的本质,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减少教师不必要负担。


2.开展对象和范围。活动在进校园前要根据学生的生理、心理、年龄特点和教师工作量明确开展对象。要明确参与活动师生范围,活动必须符合学生的年龄阶段、知识层次、接受能力,不得影响教师正常教育教学活动。


3.组织形式。活动主办方需具备合法资质,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执行类似项目的经验,必须明确活动主办承办职责边界,活动环节内容要精心设计,尽可能融入学校的日常教育活动中。


4.开展时间。进校园活动要统筹安排提前规划,控制进校园活动的持续时间。


5.条件保障。依据活动类型制定活动应急预案,进行全面隐患排查,对参与对象可能造成的伤害和社会舆论风险要有清醒认识。明确活动责任追究机制。



四、其他要求

社会事务进校园事项实行白名单管理,未列入白名单的事项一律不得进校园,确需增加的,须严格履行审批报备程序,且不得突破当年计划总量。市、各县(市)区通过监测、举报、检查、通报、约谈、曝光等方式,常态化做好社会事务进校园事项规范管理。教育部门公布举报电话和邮箱,引导社会共同监督社会事务进校园增加学校和教师负担问题,将社会事务进校园事项列入学校责任督学日常监督的任务,学校责任督学每年至少到校排查1次社会事务进校园情况。学校可根据自身的师资力量及工作量、教育设施、生源状况、学校特色和学生兴趣等现状,在遵循师生、家长意愿,控制总体数量的前提下,自主选择有利于学校发展、有利于素质教育开展的社会事务进校园,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后实施。各部门要充分尊重学校的自主权,学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教育部国家课程要求,有权拒绝未经审核认定、干扰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的进校园事务。




福州市2024年社会事务进校园
白名单

090403elg55lh4gbhhg4lh.png


来源:福州教育


看福清——服务全球福清人!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全部回复(0)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

手机访问|手机App|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关于我们

© 2024 FQLOOK.cn|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福清市互联网示范企业|福清市IP访问量前三企业

闽工商网备第350181100079485号|闽B2-20190853|闽公网安备35018102000007号 |闽ICP备07503243号

侵权举报:本页面所涉内容为用户发表并上传,相应的法律责任由用户自行承担;本网站仅提供存储服务;如存在侵权问题,请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删除!举报电话:0591-39010577(转8号按键)

GMT+8, 2024-9-20 09:22 , Processed in 0.064771 second(s), 14 queries , MemCache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