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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福清市人民法院依法开庭审理一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非法经营案。被告人翁某玲,95后的她刚刚步入社会,就因为自己的一念之差,走上违法的道路。
2022年初,她入职了广西的一家公司,从事网络高利放贷工作,回到福清后没找到合适的工作,就决定找亲戚朋友借钱试着做高利放贷。2022年10月,翁某玲前前后后找亲戚朋友借了80余万元作为启动资金,并租下福清阳下某写字楼的一个工作室,利用网络放高利贷。被告人翁某玲先后纠集了被告人林某帮助管理,被告人侯某担任财务,招聘了业务员侯某彬、林某、周某、张某等人制定内部管理规则、上下班制度、报酬分配规则等。在招聘到工作人员后,翁某玲的网络高利放贷工作就进入了正轨。她先通过网络,以每条30元至50元不等的价格,购买了公民个人信息,并将信息按比例下发给业务员,业务员根据上面的电话号码不特定拨打,以广撒网的模式寻求需要贷款的人。如果接到电话的人表示需要贷款,业务员就会要求这个人添加微信,通过微信推一个APP,在APP上填写具体信息,比如芝麻分、借呗、花呗。填完就会获取到这个借款人手机里面的通讯录、短信记录,以此来获取借款人更多的个人信息。在审核完借款人的芝麻分、花呗借呗等信息后,业务员会通过“借条说”软件与借款人签订合同,而合同里面约定的周利息达到了30%。翁某玲的窝点规定一周内就要还款,采用砍头息的方式下发贷款,即先行扣除30%的利息后再下发贷款,并要求贷款人在一周后归还本金,或者每天分期还款,如果这些借款人超过一周没还,他们很快就会陷入一场网贷噩梦中。翁某玲等人采用电话轰炸、短信轰炸等方式逼债,不仅仅借款人会不断接到电话和短信,就连借款人通讯录里的联系人也难逃逼债。2023年6月1日,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大队发现了该窝点并成功破获,据了解,2022年10月至2023年6月1日,窝点向261人共计放贷1111.79万元,翁某玲共获利60万元。翁某玲通过网络购买公民个人信息14819条,用于非法活动,利用网络向不特定对象非法放高利贷1111.79万元,扰乱金融市场秩序,其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第二十五条第(四)项,应当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非法经营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庭审现场公诉机关给出了量刑建议,数罪并罚,执行有期徒刑五年一个月并处罚金。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来源:新闻1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