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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年前,笔者在福清阳下街道奎岭村口路旁一栋房子的墙角,偶然发现了一方断裂的石碑。石碑正中,“浩气凌霄”四个大字虽经岁月侵蚀,仍透着苍劲力道;左侧“乾隆岁次戊子腊月”的题刻清晰可辨。 换算成公历,该石碑雕刻时间为1768年的深冬。左侧落款“知福清县事卓异候选李本楠敬题” ,更让人心生好奇。那时尚不知“李本楠”是谁,未将这方石碑放在心上。后来念及它或许是件文物,托友人再去查看时,石碑却已不知所踪。 这份意外的遗憾,反倒让笔者对“李本楠”这个名字格外留意。后来在梳理史料中发现,奎岭村口那方消失的石碑,原是一把打开清代官场与地方治理的钥匙——它不仅让“卓异候选”这一清代官员考核体系中的荣耀有了具象依托,更让“李本楠”这个在史料中近乎模糊的名字,有了可触可感的温度。 (二) 彼时的李本楠,正处在福清知县任上的第三年。 李本楠(1723-?),祖籍山东惠民县,以拔贡身份赴闽试用,补授福清县知县。乾隆三十年(1765)十一月担任福清知县,“荐举引见”,吏部考功司将地方考核结呈报乾隆皇帝,乾隆降旨“准其卓异,加一级回任候升”。乾隆三十三年(1768),李本楠福清知县三年任满,朝廷又同意吏部提议的覆加通判衔(正六品),并留任福清知县。
乾隆三十五年(1770),台湾府理番同知张所受,系广东灵山县人,按照规定,“福建台湾(府)文职各官,凡籍隶广东人员,俱令回避”。张所受遵例回避、调因内地任职,其空出的职位,经闽浙总督崔应阶商藩、臬两司,最终升补48岁的李本楠为福建省台湾府北路理番同知(府州副职,正五品)。 李本楠在福清任职期间,虽未留下鸿篇巨制的记载,却以“卓异候选”的头衔,在清代严苛的官员考核体系中留下了亮眼注脚。要知道,“卓异”是清代对地方官的最高褒奖,需经州县申报、府道考核、督抚举荐,层层筛选后方能入选,标准严苛到“操守端方、政事勤慎、才具优长、政绩卓著”四项缺一不可。时任闽浙总督崔应阶在向吏部举荐的奏折中,评价李本楠“老成明练,办事勤慎”,恰是对“卓异”标准的精准呼应。
实际上,李本楠“卓异引见”、担任通判之职尚未满三年,“例不准其升调”,但乾隆皇帝出于台湾管理少数民族事务等迫切需要,以及李本楠在福清任职中的突出表现,最终“朱批”破格将李本楠升补台湾府理番同知。 李本楠赴任前,还有福清利桥重修关帝庙作记,立了“重建武庙碑记”。2010年春,福清市博物馆在利桥之北瑞云塔下,发现了这块长2.8米、宽0.75米、厚0.12米的花岗岩石碑。 (三) 我们已无从确切知晓,李本楠为奎岭题下“浩气凌霄”时的具体心境,是为表彰乡贤义举,抑或为纪念地方善政,还是在治理难题迎刃而解后借碑石抒发为官抱负?查阅《福清市志》,乾隆戊子年(1768)的福清并无惊天动地的大事记载,可这份“无大事”的平静,或许正是李本楠“政事勤慎”的最佳佐证。
清代的福清,既是福州府下辖的富庶之县,也是海防与水利并重的难治之地:天宝陂的灌溉功能需岁岁维护,沿海潮患要时时防备,胥吏私征赋税的积弊待彻底厘清,贫家子弟的教化更盼有人擘画。李本楠能在这样的县域获得“卓异候选”,定然是在这些“细碎政事”中,交出了令百姓满意、令上级认可的答卷。 我们不妨想象这样的场景:他曾踏着晨露巡查天宝陂,看着汩汩清水流入稻田时,心中盘算着如何加固堤岸、增设闸门,以护沿岸千亩良田;他或许在县衙前亲手监督工匠刻制“粮册公示碑”,将各乡赋税额度、缴纳流程一一列明,让每一户百姓都看得清、算得明,再也不必受胥吏盘剥;他也可能在暮色中走进乡野义学,听着孩童们诵读“四书五经”的朗朗声,与乡绅细细商议如何募集更多助学款项,让贫家子弟也能读书识字。这些未被史书记载的日常,恰恰是“卓异”官员最真实的注脚——不是靠一桩“大事”扬名,而是以千万件“小事”立身。而这份在福清练就的“老成明练”,后来更成为他治理台湾边疆的底气。 (四) 乾隆三十五年(1770),因福清治绩突出,李本楠被调任台湾府北路理番同知,接替前任张所受。这一官职是清代为台湾特设的要职,管辖着如今台湾中北部的苗栗、台中、南投等地,核心职责是 “抚绥番族、调解汉番纠纷、维护边疆治安”。彼时的台湾北路,正处在汉民开垦与番族传统领地交融的关键期,汉商强买番族樟脑、鹿皮引发的冲突不断,山区“生番”侵扰汉庄的隐患时时存在,治理难度远超福清。但李本楠却将在福清积累的治政经验,巧妙融入这片陌生的土地。
为化解汉番贸易矛盾,李本楠在北路重镇彰化县设立“汉番交易公所”,亲手拟定《交易章程》:要求汉商登记备案方可入市,严禁哄抬物价、赊欠货款。还特意挑选通晓高山族语言的吏员驻所调解,昔日剑拔弩张的交易市场,渐渐变得秩序井然,任职期间北路汉番贸易冲突锐减七成。面对山区“番患”,他没有一味强硬镇压,而是奏请朝廷在大甲溪、埔里社等要地增设6处汛塘(清代基层军事据点),派驻绿营兵驻守;同时组织汉庄村民“团练自卫”,形成“汛塘+团练”的联防体系。每当清晨的号角在汛塘响起,不仅守护着汉民开垦的良田,更慢慢消解了番族对官府的隔阂。
更难得的是,李本楠深知“长治久安在教化”。在番社附近,他亲手筹建“社学”,免费招收番族子弟入学,亲自挑选教材,让汉语与儒家伦理的种子在番族孩童心中生根;又从福建内地请来农师,带着水稻秧苗和新式农具走进番社,手把手教高山族等少数民族群众插秧、耕作。曾经以狩猎采集为生的番族,渐渐学会了开垦水田、收获稻谷,过上了安稳的定居生活。 台湾府知府蒋元枢在给朝廷的奏折中,特意褒奖李本楠“抚番有方,利在久远”。这八字评价,正是对他边疆治理智慧的最佳认可。 (五) 关于李本楠的晚年,史料记载虽显零散,但据《台湾府志》(嘉庆版)可知,他至少担任北路理番同知至乾隆四十年(1775),后因“丁忧”(父母去世)离任。此后,他便从官署记载中消失,推测是返乡守制后选择不再出仕,最终终老于山东惠民故里。他的名字虽未载入《清史稿》,但《福清县志》里的水利记载,《台湾府北路志》中的治番事迹,还有奎岭那方已失踪的“浩气凌霄”碑,都在默默诉说着这位清代循吏的故事。
如今,关于李本楠可查的史料寥寥无几,但“浩气凌霄”石碑留下的印记,却成了最鲜活的“史证”。它告诉我们,这位来自山东惠民的拔贡官员,曾从福清的田埂走向台湾的山地,用“勤慎”与 “明练”,在闽台大地上书写了“为官一任,造福一方”的答卷。 200多年后,即便石碑已不知所踪,我们仍能从史料的碎片中,勾勒出李本楠履职福清的身影。因为他在福清修复的水利、整顿的吏治,在台湾搭建的贸易秩序、开设的社学,都已化作无声的“浩气”,融入闽台共同的文脉之中。那些未被文字记载的治绩,早已刻在百姓的记忆里,留在这片土地的变迁中。 这,或许就是对“卓异”官员最好的纪念,也是对李本楠这位闽台治理者最珍贵的历史回响。 作者:何华龙,福清一中副校长、中学高级教师,福清市社科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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