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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清一工人上班时突发死亡,家属和养鳗场因赔偿争执

 
小帮 发表于 2025-11-5 16:32:2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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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


2025年8月4日上午10时许,渔溪镇某养鳗场工人林某在投喂鱼苗时突然倒地昏迷,工友立即拨打110报警并呼叫120急救。医护人员抵达现场后,当场确认林某已无生命体征,诊断结论为急性心肌梗死。


事故发生后,林某家属赶赴养鳗场,情绪激动地提出赔偿诉求。家属认为,林某在工作时间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应按工亡标准赔偿80万元。养鳗场负责人黄某则表示异议:林某系自身疾病导致死亡,且企业未为其缴纳工伤保险,只同意出于人道主义补偿20万元。


双方就责任认定和赔偿金额争执不下,家属一度封堵养鳗场出入口,眼看矛盾即将激化,渔溪镇综治中心接报后立即介入处置。




调解经过


“1+N”联动机制快速响应:渔溪镇综治中心启动突发事件处置预案,立即组建由“综治专干+劳动仲裁员+司法所干部+水产行业协会代表”组成的专项调解组,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矛盾不上交”的核心要求。调解组兵分两路:一路由全国模范调解员老郑带队,在养鳗场附近的村委会会议室安抚家属情绪,递上温水和餐食,耐心倾听诉求;另一路由镇劳动仲裁员对接养鳗场负责人,同步开展调查取证。


法理情三维破解僵局:调解组首先厘清法律边界,人社部门专员现场解读《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明确林某的情况符合工亡认定条件。针对养鳗场未缴社保的问题,仲裁员出示同类案例:2024年某县某企业因未缴社保,被判全额承担工亡赔偿16.5万元,让黄某认识到法律责任。


考虑到养鳗场正值育苗关键期,资金周转困难,调解组采用“背靠背”调解法:对家属讲政策,核算法定赔偿明细(一次性工亡补助金78.2万元、丧葬补助金4.5万元);对黄某讲情理,强调企业社会责任,同时联系水产行业协会协调贷款支持。最终提出折中方案:养鳗场一次性支付60万元(其中包含丧葬补助金3万元)。


闭环跟进保障落实:双方签订协议后,调解组连夜协助办理工亡认定申请手续,联系银行开辟转账绿色通道。次日上午,首笔50万元赔偿款足额汇入家属账户。镇司法所同步出具《调解协议书》,明确违约责任;劳动监察大队对养鳗场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督促其为全体员工补缴社保。家属主动撤去封堵设施,向调解组送上锦旗。





典型意义


多元联动彰显“枫桥速度”

本案通过综治中心统筹调度,整合仲裁、司法、行业协会等多方力量,仅用4天就化解纠纷,较常规诉讼程序缩短近500天,体现了“常驻+随驻”协同机制的高效性。这种“专业力量办专业事”的模式,让矛盾在基层实现“一站式”化解。


情理法融合实现“案结事了”
调解过程中既坚守法律底线,明确工亡认定标准,又兼顾企业实际困难,通过行业担保创新支付方式,避免“一判了之”的后续隐患。这种“如我在诉”的调解情怀,既维护了家属合法权益,又保障了养鳗场正常生产,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


来源:渔溪镇综治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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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回复(7)
半度微凉 | 来自福建
解决纷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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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5 23:49:47 来自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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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香百合花 | 来自山东
龙行天下2024 发表于 2025-11-6 15:20
化大事为小事给你点赞

已经做的很好了,赞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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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5 17:50:26 来自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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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香百合花 | 来自山东
及其解决问题不容忽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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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8 11:00:35 来自手机
看福清——服务全球福清人!
龙行天下2024 | 来自福建
化大事为小事给你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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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度微凉 : 化解矛盾稳定社会
2025-11-6 22:21 来自福建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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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6 15:20:45 来自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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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度微凉 | 来自福建
多元联动彰显“枫桥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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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度微凉 : 调解有一套
2025-11-6 22:21 来自福建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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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可输入 个字符
2025-11-5 19:53:19 来自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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