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热线:0591-39010577 / 85236228
快捷导航
  • 0

福清火车站龙霞停车场停车15分钟内免费

鱼头侄儿 发表于 2018-9-23 12:00:3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福建
10112 0

请登录查看大图。42+万用户选择下载看福清App享受全功能!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

x
福清火车站站前广场地区综合管理中心:
你单位《关于重新核定福清火车站龙霞停车场停车服务收费标准的报告》收悉。为加强火车站停车场机动车停放管理,规范机动车停放秩序。现根据福建省物价局《关于印发福建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暂行办法的通知》(闽价服〔2011〕468号)及《福州市停车场管理办法》(福州市政府令第44号)文件精神,并结合我市实际,经研究,重新核定福清火车站龙霞停车场车辆停放服务收费标准,具体如下:
一、停车15分钟内(含15分钟)免费;
二、小汽车:停放1小时内(15分钟至1小时含1小时)每辆次2元;超过1小时后每小时加收1元(不足1小时的按1小时计),一天连续24小时封顶15元。
三、对12座以上(含12座)客车、核定载重量2吨(含2吨)以上货车可按占用两个小车位计费。
四、摩托车:停放3小时内(15分钟至3小时含3小时)每辆次1元,超过3小时后每3小时加收1元(不足3小时的按3小时计)。
你单位应按照福州市物价局榕价服〔2003〕59号文件中的明码标价的相关规定,在停车场地的入口处或醒目位置公布停车服务收费项目、计费单位、收费标准和投诉电话、监制单位等内容,使用税务发票以便社会各方监督。
上述收费标准自2016年2月1日起执行,执行期二年。执行期满后需继续收费须在期满前一个月报我局重新核定收费标准,试行期间国家有新规定的,从其规定。
来源:福清市发展和改革局原标题:关于重新核定福清火车站龙霞停车场停车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看福清——服务全球福清人!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全部回复(0)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

手机访问|手机App|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关于我们

© 2024 FQLOOK.cn|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福清市互联网示范企业|福清市IP访问量前三企业

闽工商网备第350181100079485号|闽B2-20190853|闽公网安备35018102000007号 |闽ICP备07503243号

侵权举报:本页面所涉内容为用户发表并上传,相应的法律责任由用户自行承担;本网站仅提供存储服务;如存在侵权问题,请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删除!举报电话:0591-39010577(转8号按键)

GMT+8, 2024-6-5 23:06 , Processed in 0.068882 second(s), 16 queries , MemCache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