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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信息] 福清政府储备地2013-048号方位与规划条件

芋粿哥哥 发表于 2018-9-23 13:24:3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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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要求如下: 1.项目概况:建设单位名称为福清市土地发展中心,建设项目名称为政府储备地2013-048号,地点位于阳下街道油楼村。 2.用地情况:总征(用)地面积约为9938平方米(约14.907亩)。 3.用地性质:商业设施用地(B1)、二类居住用地(R2-公寓式住宅)。 4.用地使用强度:(1)容积率为2.5-3.2(含2.5和3.2),建筑密度为23%-28%(含23%-28%)。(2)商业建筑面积占计算容积率的总建筑面积20%以上(含20%)。 5.建筑规划要求: (1)沿24米宽规划路的建筑红线应后退路边线10米以上,其余各侧建筑红线应后退用地红线不少于12米以上。具体建筑退让建设用地红线、退让道路红线的距离,按省技术规定实施。(2)建筑间距应符合日照、消防、抗震安全的要求,并综合考虑采光、通风、环保、视觉卫生、工程管线敷设等方面的要求,具体按省技术规定实施。(3)建筑层高,住宅用房不宜大于3.2米,商业用房不得超过4.5米,具体按省技术规定实施。(4)住宅建筑最大连续面宽的投影,多层、中高层不应大于80米,高层不应大于60米。(5)具体建筑退距、间距等要求,将根据省技术规定和设计的总平面布局,再予以审定。 6.交通出入口方位:西面。 7.绿化:(1)绿地率为30%-35%(含30%和35%);(2)沿城市规划路边线一侧应种植3米宽及以上的乔木绿带。 8.市政设施规划要求:雨污应采用分流制,污水应处理达标后方可排放。 9.配套要求:(1)、应配建停车设施,标准按省技术规定;(2)物业管理用房按《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设置;(3)临地块交通出入口须设置门卫收发室,每处建筑面积15平方米;(4)垃圾集散间设1处,建筑面积15平方米;(5)公共厕所设1处,建筑面积60平方米,建成验收合格后产权应移交当地政府环卫主管部门;(6)文体活动室1处,建筑面积300平方米;(7)社区居委会设1处,建筑面积为200平方米(含治安联防站20平方米),建成后无偿移交给所属街道办事处;(8)以上未注明产权归属的,均按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居住区公共配套设施建设使用管理的意见》(榕政综【2011】209号)的规定要求执行。 10.其他要求:本项目用地应进行地质灾害评估、环评,按规定配备人防设施。 本项目建设须符合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等要求。 11.办理依据:福清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2012】34号,福清市土地发展中心的申请报告,福清市土地发展中心、阳下街道、阳下国土资源所、阳下街道社区规划与建设服务中心联合出具的项目用地范围图等。 12.备注:以上的"省技术规定"全称为:《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2012年7月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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